双方打架后一方受伤,在派出所立案后双方父母调解好了,派出所应该立即结案还是?

前段时间打架把对方打伤,对方报案后做了轻伤鉴定,派出所已立案,现在双方父母已经调解好,派出所没有立即结案,而是让打人的一方去派出所备案,对方已经说不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还用花钱么?

双方打架后一方受伤,在派出所立案后一般是调解完了就结案的,或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调解是民事赔偿,调解不成受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是否拘留当事人要看案件的情况,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还要治安拘留。
法律分析
被害人伤情法医鉴定,最轻是轻微伤,派出所主持双方协商赔偿,达不成协议或协议后不赔偿,要对打人者拘留罚款,被害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受伤一方如有提出调解,并申请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可由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对双方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对打人者可以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打架斗殴,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很多时候,因为一件小事情发生了口角,但是双方的情绪都非常的激动,所以往往容易大打出手,甚至会有受伤以及死亡出现,所以,无论什么事情,都要心平气和的解决,不要让矛盾激化为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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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8
不用,但你必须去派出所,只有在派出所出面主持的调解工作才是有效的。你们自行调解的不算,因为警方怕对方再这几年,要求警方处理此案。
你即已调解好了,那就没事了,就是警方不撤案,起诉了你,那也没事,一般的轻伤案件,如已取得当事人的就谅解,最多判个缓刑。所以说你不用花钱,花了也是白花,因为现在都是电脑办公,任何人不敢更改信息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7
一般是调解完就结案的,或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调解是民事赔偿,调解不成受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是否拘留当事人要看案件的情况,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还要治安拘留。
第3个回答  2012-06-15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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