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 案例分析 谢谢了!!

(2)买卖双方按照FOB条件签订了一笔化工原料的买卖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目的地港,买方提货后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经调查确认原因是货物包装不良,在运输途中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导致原颗粒状的原料结成硬块。于是,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但卖方指出,货物装船前是合格的,品质变化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也就是越过船舷之后才发生的,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其后果应由买方承担,因此,卖方拒绝索赔。你认为此争议应如何处理?并请说明理由。

第1个回答  2012-06-13
因为货物在“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但“货到目的地港,买方提货后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经调查确认原因是货物包装不良,在运输途中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导致原颗粒状的原料结成硬块”,虽然“卖方指出,货物装船前是合格的,品质变化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也就是越过船舷之后才发生的,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其后果应由买方承担”,但是,毕竟是因为卖方对货物包装不良造成的,因此,卖方负有“包装不善”的责任,即货物的包装不适于海运,以致造成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变化。所以,卖方应当承担“包装不善”的责任,做出适当的赔偿——即分清是非曲直,通过双方协商来妥善解决争议。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13
理论上应该由卖方出具装运前检验证明,证明装前包装完好无损。如果卖方能证明,那就应由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就应该卖方承担。当然,买方也必须出具第三方检验证明,证明货物到港检验时发现货物已经发生结块。这是理论上,实际操作中,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你要知道国际官司是费时费力费财,即使打赢了也很难执行,而且你还丢了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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