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公积金提取要那些证件

如题所述

根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不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有所不同,具体如下所示: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为配偶的,提供《居民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为直系亲属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并在办理时签订婚前状况声明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人住房公积金银联卡 

4.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拆迁安置补偿结算表》

6.《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7.购房发票或规定比例的预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8.《房屋拆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9.提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11.税收缴款书(契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12.提供《居民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为配偶的,提供《居民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为直系亲属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并在办理时签订婚前状况声明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人住房公积金银联卡 

4.《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5.提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或《宅基地使用证》

7.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有权批准部门的个人建房或翻建自住住房批文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离休、退休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人住房公积金银联卡 

2.《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居民退休证》、《居民离休证》或《离休审批表》、《退休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人住房公积金银联卡 

2.《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1-6 级《伤残证》或《退职证》

五、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人住房公积金银联卡 

2.《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定居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人住房公积金银联卡 

2.《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借款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当月贷款余额证明(偿还商业性贷款)

5.最近一年( 12 个月)还款明细(按年提取偿还商业性贷款)

6.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偿还商业性贷款)

7.借款人还款卡原件(还公积金贷款)

七、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人住房公积金银联卡 

2.《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租赁商品房的还需提供缴存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6.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未婚的在办理时签订《婚前状况声明》

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人住房公积金银联卡 

2.《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结婚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机关对遗嘱、遗赠、法定继承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职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人住房公积金银联卡 

2.《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十、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人住房公积金银联卡 

2.《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街道社区开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十一、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人住房公积金银联卡 

2.《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书》(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未婚的在办理时签订《婚前状况声明》

6.物业费发票(税务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内容来源于:

住房公积金提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06
这个就不可能
第2个回答  2018-05-22

一、嘉兴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住房公积金龙卡(缴存凭证)

3、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购房发票或预付款30%(在90 平米以下为20%)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如购房发票原件已用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则需提供房屋契证与契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如购买本市以外异地商品房的,还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证与契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1份)

8、申请人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人为直系亲属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嘉兴公积金住房类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

2、购买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租赁私有住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廉租房、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单位自管房或单位集体宿舍

6、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7、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和工龄住房补贴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5
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5、离休、退休的需提交离休、退休证。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2、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6-14
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下列几种:
(1)购建(翻建、大修)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二年的;
(6)属于主管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的;
(7)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
(8)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况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
职工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办理提取时需携带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需查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本人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银行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贷款还贷证明或清单。
购建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的:
提取人的配偶及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本处直系亲属仅指提取人的父母或子女(含配偶)。
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租住住房支付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额度的核定为月租金乘以支付月份数。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提取额不足以支付应付租金的,其配偶可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提取时,应同时提供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如涉及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在租赁期内。一年可提两次。
购买新建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带职工个人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或者市契税征收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
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带房产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买卖协议)、市契税征收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证。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工程建设许可证(颁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偿还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银行的住房贷款合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贷款还贷证明》或按时归还住房贷款的记录。
私房拆迁安置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与房屋拆迁部门签订的拆迁协议书、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椐。私房拆迁非安置住房而是结付资金购买定销房等新建住房的,提取需提供凭证与购买新建住房凭证相同。
职工出境定居的住房公积金:
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什么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对下岗失业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上有什么特定政策?
答:女职工满40周岁男职工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二年的,可以全部提取本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办理手续时需提供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明。
对主管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上有什么倾斜政策?
答:凡属于主管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职工,并提供下列之一证件: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和《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当地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救助证》。如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已封存的,可给予销户提取。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一年可提两次。
职工调离昆山市范围,其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答:凭以下证明材料之一的,可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户口迁移证明、工作关系转移证明。
2、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本市户口暂住证、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
3、不迁移户口的,需提供与外地(不含大市范围)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经外地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签证)。
在什么情况下可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因死亡、病卧、出市(境)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在提取人已设定好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知晓该密码的前提下,持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人的委托书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代为提取手续。
如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尚未设置,代办人(必须是直系亲属,仅指提取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应持双方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到昆山分中心服务大厅代设密码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代为领取人怎样提取?
答:继承人凭公证单位出具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继承的公证书、本人身份证、缴存职工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办理代领手续。公证书上的继承人一般应亲自前来办理,如有特殊情况也可委托继承人之一前来,不能前来办理的继承人需出具亲笔委托书及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追问

公司离职的 需要那些证件

追答

对下岗失业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上有什么特定政策?
答:女职工满40周岁男职工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二年的,可以全部提取本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办理手续时需提供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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