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上的司法房产拍卖可信吗?买房者须知什么?要交什么税,风险是什么?求详细解答

如题所述

可信。
参加竞买者要了解情况拍卖房产的情况及费用和是否符合当地限购政策。
过户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比当地二手房的过户税费多百分二左右。
风险是过户风险及交付风险。例如:有的房产是原来就没有房产证而且房产是未经过综合验收的,这样的房产买了也过不了户的。还有些房产是里面有人住,按现状不交吉拍卖,即买了后自己清场,法院不清场的,这样的房产就法院不负责交付。这两样都是最常见的风险。
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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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6
随着房价的一路走高,买房可能是很多人家中的头等大事,很可能要一家老少一起努力,甚至还要背上高额的贷款才能买下一套房子,而谁家买了一套称心的房子,在亲戚朋友的眼中也是一件让人很羡慕的事儿,可是市民辛女士,前段时间买下了一套房子,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市民辛女士,过去一家三口只有一处不到60平方米的房子,又是一楼,一家人住的不太舒心,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前期他们就卖掉了房子,拿到现金后想要再买一处住房。
家人一商量,今年的9月9号,辛女士参加了在青岛市产权交易中心的公开拍卖,最终,辛女士以127万的价格拍下了这处房产。拿到相关的法律文书后,辛女士来到了自己的新房子,结果发现房子里有人住。
后来辛女士一打听才知道,现在这套房子的住户是一名姓胡的女士,她的孩子和父母也都住在里面,这处房产多年前就因为债务纠纷,转手过一次,由于胡女士坚决不腾房,当时买下房子的人同样也是无法入住。
辛女士虽说也很同情胡女士的遭遇,可这套房子毕竟也花费了自己大半辈子的积蓄,钱交上了却住不进去,这种事落到谁的头上,都不可能接受。
多次协商无果后,辛女士又找到了市北法院。
法院这样的态度让辛女士不能接受,她告诉记者,法院发布变卖公告的时候,并没有说明里面有住户,需要清迁。
记者也查询了一下,7月11号报纸上确实有市北法院发布的变卖公告,而公告上也确实没有内有住户的说明。为了了解情况,记者也跟随辛女士来到了南口路90号的这处房产。
虽然,没有人在家,但从家中有宠物狗这点来看,确实有人居住,随后,按照辛女士提供的号码,记者给住在这里的胡女士打了电话。
此后多次尝试拨打这个号码,对方一直是拒绝接听的状态。从9月份到现在,三个多月了,钱交上了,房子却一直住不进去,辛女士非常无奈。
3、记者也电话联系了当时处理辛女士房产的市北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法官表示,在拍卖之前,辛女士就知道房子有人住,而且法院不负责清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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