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租房子,丢了东西房东有责任么?

租房有三个月左右了,,,,曾被翘过门,,没丢东西,,房东也说安监控,,,心里就放心了,,事后一个月,,小偷翻窗户偷走了笔记本电脑,,,当时房东也在家,,,,,房东有责任么,笔记本报价三千多,让房东陪多少钱?
安法律角度,房东有责任么

在外租房子,丢了东西房东是没有责任的。赔偿责任是由进行盗窃的犯罪分子来进行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扩展资料:

《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三)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四)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按照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费用认定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盗接、复制前六个月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六个月的,按照实际使用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

(五)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出售的,按照销赃数额认定盗窃数额。

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24

在租房期间,出租人负有保障出租房屋和房屋内所附设施安全使用的义务。租户因被盗造成的损失,房东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若房东提供的房屋设施完好无损,且有物管提供服务,房东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房东不负责任,由盗窃者承担。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21-06-09
如果房东提供的房屋设施完好无损,且有物管提供服务,房东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则被盗后房东不需要承担责任;
反之房东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则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因为出租人负有保障出租房屋和房屋内所附设施安全使用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官方电话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
第3个回答  2012-05-30
有没有租房合同,如有合同内应有房屋出租期间的注意事项,如没有,应报警,同时注意租房时选择安全设施比较好一点的小区,是撬窗还是翻窗,如是翻窗是不是自己没关窗户给小偷机会了,房子租给你,你就是房东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6-06
打官司的话,你需要拿出证明证明房东疏于管理,窗户有质量问题,要不房东不会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