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安排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有什么规定

如题所述

按照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人员总数不低于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福利保障界的委员们在提案中指出,我国残疾人的就业之路充满了艰辛,残疾人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困难重重。按照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人员总数不低于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但是当前实际安置比列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统计,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五年仅招录95名残疾人公务员,其中大多数是各级残联录用。

扩展资料

残疾人的政策:

1、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推动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指导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比例。 

2、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福利性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 

3、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 

参考资料:人民网-委员提议: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亟需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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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2

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根据残疾人才能特色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当为全社会作出表率,率先垂范招录残疾人。各区(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上一年度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不足1.6%的,应积极招录残疾人。

2、各区(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率先招录残疾人,并依法与残疾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2020年以前,市级党政机关、区(县)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3、各区(县)党政机关要督导所属各类事业单位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各类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岗位构成情况,确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实施残疾人专项招聘,多渠道招聘残疾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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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4-02

第3个回答  2017-09-02
安排残疾人就业,一方面可以由国家补贴,另一方面可以免税。最重要的是,这阵子环保很严,环保一般不会动这些福利性质的企业,毕竟是在为国家减负,但是前提是你也不能太过分。
第4个回答  2017-09-02
《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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