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啊

我是位2手电机会收商人先说下我们这职业的交易方式 就是和货主讲好价钱我去拆货拆给他看下是他卖的东西付钱交易完成我们这生意全口头说的啊 今天我和ABC3个老板买货谈好价格为每个电机350块钱个货主问我有几个我说不带地上的2个还有7-8个他说叫我去拆吧 我就傻呼呼的去拆了一上午拆了10个价格应该是3500快吧我去付钱A货主叫去B货主那交钱那我就去了B货主会了我句我不知道你去找C货主我去了C货主给我来了句说卖你了没4500不卖 这时候我第一个想法就是扁死他 第2想法找110说理我打通了可是我不知道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我就电话关了 难道我们这中商人就应该被坑吗

口头协议有效。
民事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口头形式,第二种则是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为有效的。例外情形:当法律明确约定合同的形式是要式合同,即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形式的,若当事人只作出口头表达,未签订要式的书面合同的,视为未达成协议。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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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我国法律中对口头协议是承认其效力的,不过要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这个才是最大问题,只要对方死不承认,你又无法证明确实有口头协议存在的话,你就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05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是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对方认可,或者有证据证明口头协议是双方经过协商成立,也同样是有效的。除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第3个回答  2017-11-04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口头协议属于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只要口头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协议或者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但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当事人举证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和内容较为困难。主张方要提供当时发生合同约定行为的证据,包括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4个回答  2020-03-26

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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