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撞人,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要负刑事责任吗?

12月31日深夜, 我朋友酒后驾车,在向左大转弯的时候,后面有辆排量为48CC的摩托车撞到左后车门(当时我们的车后轮已经压过中间线,欲驶进目的地,车子正横向有点偏左的时候,他们就撞上来了,估计他们开车的速度也蛮快的),造成两伤。送医院后,开车者处于昏迷状态,另一人眼角受伤,我们给两人都办理了住院手续,而后者在医生给他清洗伤口、包扎好后,再给他打吊针,而他却中途离去,回家去了,过了一天又来医院要求住院,我们也给他办了住院手续。另一人还是处于昏迷状态,有意识,脑部有点淤血,医生要求留院观察,还不能动手术。

当时交警给我朋友做了酒精测试,而他们两个人都没做,我们在送他们去医院的路上也闻到了一股很浓的酒味,可交警就是没给他们两个抽血。能证明他们也喝酒的有力证据没有。像这样的情况我的朋友应该承担多少的责任?如果伤者一直处于昏迷,要打官司的话我们有没有把握胜诉?如果那个人死了,我朋友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酒后驾车撞人,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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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所以还是要看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你们这方是否付主要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1-04
酒后,一个重伤就够交通肇事罪了,如果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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