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遇到过借走好几千不还钱的人吗?

如题所述

有遇到过,借走好几千不还钱的人吗?现在借钱借几千块钱来讲都不算在。大的。事儿。爱的社会经济稳定发达,在我们国家。都很好。所以我们在周围的士兵,亲戚,邻居,同学之间,但他们有特殊情况下。张嘴跟你借几千块钱,这觉得很正常。现在一般的家庭都能拿出来这几千块钱。可是等我们把钱借出去。有这么些人。他借的时候说的天花乱坠,说的多少号?管你有什么什么事儿啊,马上就我们一等二等在山里的都没有换。基础,家里有事情需要用钱的时候。还是置之不理不给。这样的人太多了。们的生活中也很堵死遇见这样的尤其是朋友同学。不好意思,他张嘴了。几千块钱又不多。所以碍于面子就借给了可是,就是不还也不提。当你要的时候,他肯定还要那份恼火,所以说这样的人不在于少数,也很多遇见。所以我们在借钱。一定要慎重考虑一下。该人士不是这种人,如果是这种人。那么我们宁可借钱的时候没把钱借给他了。等结尾之后要不回来的时候,你还是把他得罪了两个人还造成了不愉快的。所以说,对这种人记住。借给他。被给自己找麻烦,找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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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7
别人借钱不还,可以多要几次,如果真的不还可以走司法途径,那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

1、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2、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3、如果是非法债权的,或者房子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或者超过诉讼时效的,你可以进行抗辩。否则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4、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也就是说,还款最后期限后的三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债权人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则,三年过后,法律对债权人的债权不予保护。

扩展资料:

在我国,司法行政机关的内涵和职能,既不是上面所述广义的,也不是狭义的,而是政府对司法工作进行行政管理的专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是各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国家司法部属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称为司法厅或司法局。

它不是司法机关,所以不能具体办案。具体地说,就是在广义的司法行政概念的基础上,除去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自己行使内部系统管理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之外的那一部分,主要含刑罚执行、法律服务管理、司法鉴定管理、人民调解、司法考试等几大块。
以下是相关建议:
1、您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2、及时与律师联系,帮您分析,指导您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
3、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
4、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5、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6、若有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7、若是民间借贷关系或合同关系,没有诈骗或其他犯罪行为,只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你们到法院起诉解决。
8、若借款人不到法院,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一样有法律效力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04

好几千块钱的我真的没有遇到过,但十数万的却是遇到了。

往常一千数千的都还了,可前年借了十三万出去,到现在只还了二万五千块钱。

也不算是喑无天日吧!

第3个回答  2020-12-14
别人借钱不还,可以多要几次,如果真的不还可以走司法途径,那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
1、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2、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3、如果是非法债权的,或者房子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或者超过诉讼时效的,你可以进行抗辩。否则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第4个回答  2020-05-03
很正常,就这种老赖就一直赖着,主要是就几千块还没必要因为这些钱去法院打官司,打官司的钱都比他欠的钱多。就很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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