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问:两年前签劳动合同时还签了另一张纸,上面写明如果在未满劳动合同前辞职必须赔偿公司专项培训费用三万(这张纸在公司手中,已记不清细则),想请问劳动合同中专项培训费用包括哪些项目?入职后接触过轮岗、上岗培训、部门内部技术培训、供应商提供的免费技术培训,这些需不需要赔偿?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首先要界定培训性质是属于岗位适应培训还是综合素质延伸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是指从事该岗位工作必要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如电工必须有电工上岗证,其领证的培训就是岗位适应性培训,这种培训的费用不应该要求离职职工赔偿。再就是要求离职职工赔偿培训费,应有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赔偿的条款,否则不能索赔。而综合素质延伸培训则是与从事工作没有直接联系的非必要性的培训。此类培训如果写入合同条款,那么如果违约就需要进行赔偿,但是赔偿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培训的全额费用。法律上对于这类条款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法律的基准原则,不能违反平等·自愿的大原则才是有法律效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