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关注:仪陇县马鞍中学高三班花死在男厕所 是什么死亡原因?

都已经三天了,怎么还没有消息呢?什么原因!

不管怎么样,王西岩这个人没有责任感,毕竟26岁,思想肯定不是17岁的花季少女可比,即使二人真的相爱,这绝对不是一个负责人的男人该做的事(二人同居)。但是,诚然二人只有十余天的感情,怎么会有很深的感情呢?

如果真如王西岩的话,煤气致死,那么邓佳不会求救?毕竟只有一个房间之隔。煤气中毒的效应有这么快。邓佳真的一点生活常识也没有吗?

1 假设在事发当天之前的十几天二人没有发生性关系,那么二人的同居关系可以这样解释:王借口辅导,诱骗邓佳同居,在事发当晚,兽欲发作,强奸邓佳,又因为畏罪而灭口(用煤气),之后又精心设计各种假象(避孕套,让人以为在同居期间二人已经发生性关系,从而使王显得没有作案动机:一个到手的女人,还要强奸吗?)

2 假设在事发当天之前的十几天二人有发生性关系,那么避孕套的现象可以得到解释,而这又显得王此人没有责任感,而且极度自私。那么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邓佳的内衣,又如何解释呢?(既然已经发生性关系,如上所说,不必去强奸,也就不会有内衣。先如此解释)据王解释说,是在其发现邓出事之时,王为了抢救邓,将其衣服解下,如此可笑,没有听说过还要脱内衣的,脱外衣不够吗? 假设真的是邓自己脱得内衣,那么尽管二人有性关系,一个女孩会在情人面前脱掉内衣,然后仍在地上?发生这种情况的似乎只有一种,那就是在鱼水之欢之时。之后,邓去洗澡,发生煤气意外,而正如上所说,白痴才会被煤气毒死呢!但是也真的有这种可能性。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邓的不幸,至少在法律上没有责任,但是这样的人品我都不想说了,太垃圾了,极品,奇葩,狗屎。我只能这样说。而邓佳的放纵(假若如此情况,绝没有对死者的不敬)有谁买单呢?首当其冲是父母,子不教父之过。家庭教育绝对比任何对孩子的影响更大。马鞍中学,也是垃圾,狗屎,极品,奇葩,要这样的人充面子,那么么若真的是学校要主动(注意是主动)留下王西岩,那么以上评语原封不动,再送一份,而这也正彰显着我国教育的畸变,教育为了什么?面子?还是培养人才、教育我们的下一代,而不是分数、政绩、成效,这是本末倒置吗?而这更显示着一种不良的作风,就像今天你正在建世界最高楼房,还没建成呢,我就发话要建比你更高的楼房,不还意思,您老兄只能屈居老二(湖南某公司),没错,您自己的钱,乱花没人管你,您虽然不能成为一个好人,估计您也不在乎,但是您带坏了风气:我们不要象暴发户那样没有风度,大把大把的花银子,也不图个什么,就图个痛快,还能有点广告效应,然后我们媒体先生女士们又争先恐后要来帮忙啦:卖报啦卖报啦或者号外号外啊,湖南要建啦!诚然您也要吃饭,我承认我也不清高,但是您不要没有骨气,行不?人与亦云,没有人格,像一条狗一样。做人要有原则!国家也是一样,要关心民生问题,而不是在外国人面前挣脸面,我们的文化很博大精深,我们的头脑不笨,真的!不必要象外国人卑躬屈膝,尽管我们的文化是怀柔致远,但平常心就可以,不必对待外宾比对待自己的国民,那叫同胞,更好。

言归正传,假若王西岩不是学校要留下来的,而是其主动留下来的,那么他必定有让一般人畏惧的(校长都要让他三分)的权势,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就是教育的悲哀:知识竟然屈从于权势! 如此,我就怀疑警方是否会公平办案。我是我不相信,而是不敢相信。

总之,我鄙视王西岩,就像鄙视狗屎一样。我还同情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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