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讨粤匪檄》慷慨陈词,为何《谕天津士民》却卑躬屈膝?

如题所述

曾国藩面对两件事,不同的态度,显然是因为两件事的性质完全不同。而且要纠正题目一点的是,《谕天津士民》的整体内容并非卑躬屈膝,而是严厉训斥天津士民。

1854年曾国藩发布《讨粤匪檄》时,正是太平天国运动兴起之时,太平军本身就是一伙乱国贼寇,而且曾国藩在文章中敏锐的指出长毛的劣根性: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

而天津教案发生后,曾国藩面对的事件显然要比太平天国运动复杂的多。一方面,天津教案触及到了洋人在华的利益,甚至是法国人的脸面,这是重中之重。另一方面,天津望海楼天主教堂究竟有没有拐卖儿童、虐待儿童的情况,这都已经变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件事已经关系到了外交问题,以曾国藩刚正不阿的为人,定然是先训斥天津市民不要挑事。他在《谕天津士民》中,更是直言“且即有真凭实据,亦须禀告官长,由官长知会领事,由领事呈明公使,然后将迷拐知情之教士、挖眼剖杀”。

曾国藩是一个非常传统的知识分子,而且曾国藩为人刚正不阿,非常不擅长和洋人打交道,不像李鸿章那般圆滑。曾国藩无论是为人、还是办事,十分讲究一个“诚”字。什么叫诚?诚就是指自己为人处世要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表里一致,做事公诸于世、光明磊落。那么这样的一个人去处理天津教案,显然并不是一个很好的人选。

曾国藩与太平天国

早在1851年,曾国藩投笔从戎,就主动上书提过筹办团练,但是咸丰皇帝并未予以理睬。一直到1852年11月,清政府才任命曾国藩与湖南巡抚张亮基开始筹办团练。

在曾国藩看来,朝廷任命自己办团练,是顺天而为。而洪秀全以邪教的歪理邪说蛊惑百姓起兵造反,实在是逆天而为。

所以,他在《讨粤匪檄》中,利用清朝以孝治天下的基本国情,用了大量的篇幅去斥责太平军的劣根性,甚至是悖逆人伦。

在这段檄文中,曾国藩给长毛列了六大罪:

罪一:荼毒生灵数百余万,蹂躏州县五千余里。

罪二:人民无论贫富,一概抢掠罄尽,寸草不留......银满五两而不献贼者即行斩首。

罪三:男子日给米一合,驱之临阵向前,驱之筑城浚濠。妇人日给米一合,驱之登陴守夜运米挑煤。

罪四:妇女而不肯解脚者,则立斩其足以示众妇。船户而阴谋逃归者,则倒抬其尸以示众船。粤匪......视我两湖三江被胁之人曾犬豕牛马之不若。

罪五:历世圣人扶持名教,敦叙人伦,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粤匪窃外夷之绪,崇天主之教。自其伪君伪相,下逮兵卒贱役,皆以兄弟称之,谓惟天可称父,此外凡民之父皆兄弟也,凡民之母皆姊妹也。农不能自耕以纳赋,而谓田皆天王之田;商不能自买以取息,而谓货皆天王之货;士不能诵孔子之经,而别有所谓耶稣之说、《新约》之书,举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此岂独我大清之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

罪六:自古生有功德,没则为神,王道治明,神道治幽,虽乱臣贼子穷凶极丑亦往往敬畏神祇......粤匪亦皆污其宫室,残其身首。以至佛寺、道院、城隍、社坛,无朝不焚,无像不灭。斯又鬼神所共愤怒,欲一雪此憾于冥冥之中者也。(以上节选自曾国藩《讨粤匪檄》原文,部分有缩略)

当历史的车轮展开喧嚣滚滚向前,改朝换代确实是亘古不变的历史主题。但曾国藩作为一个从小就受传统文化熏陶的文人,他受到的教育就是“忠君爱国”,忠的什么君,是咸丰皇帝,爱的什么国?当然就是大清国。

所以他才能站在道德高位来抨击太平天国的邪教理论。口气自然、强硬。

而反过来看天津教案却是完全不同的事件性质。

曾国藩与天津教案

天津教案的起因,事件的起因是因为法国传教士为修教堂,拆除了望海楼附近所有的民房和商业店铺,而政府又缺乏有效的调整控制,致使一部分中国老百姓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再加上当时教堂收容的许多孤儿染上了瘟疫相继死去,而教堂对死去儿童的处理方法十分潦草,致使许多儿童暴尸遍野。所以压抑许久的老百姓就借着当时天津发生的儿童失踪案,把罪魁祸首算到了教堂头上。

起初只是一桩简简单单的案子,到最后竟然成了轰动全国的大案,案件涉及到了七国列强的利益。教案发生后的第三天,英法联军直逼大沽口,以武力示威。而以法国为首的七国列强联合起来向总理衙门抗议,他们的要求很简单,处死相关官员、赔款、赔礼道歉。

这件事的意义非常重大,如若处理不好,开战在所难免。当时清政府只得委派直隶总督曾国藩全权处理天津教案。

曾国藩一到天津,就怒气冲冲的发布了《谕天津士民》,对天津的老百姓严加斥责,天津百姓敢怒不敢言。

但是实际上,“礼学大家”的曾国藩凡事都讲究规矩、认真,并不擅长处理这种外交案子,和法国人的几次周旋都是忙的焦头烂额,却又毫无进展。曾国藩思前想后,只得斩杀20个所谓的闹事群众,将天津知府、知县充军流放,一厢情愿的平息洋人的怒火,将此事了解。

结果案件处理结果一出,舆论哗然,卖国、汉奸等骂名纷至沓来,矛头直指曾国藩和与此案相关的其他官员,搞的曾国藩本人也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实在愧对列祖列宗。

刺马案发生后,清政府迫不得已将曾国藩调回两江总督,将湖广总督李鸿章调回直隶,接替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李鸿章最后也被迫同意赔款、派使团去法国道歉。

天津教案发生一年后,曾国藩备受顽固派指责,他本人也觉得“外惭清议,内疚神明”,所以在一片谩骂中,郁郁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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