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区聘人员,签订合同,无编制,属于公职人员吗?

档案户口等所有的东西都不在管委会,可以直接走人吗?

无编制不属于公职人员

如果工作人员是在履行公职,同时又占有编制,财政上负担该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该工作人员就是公职人员。显然公职人员的范围要大于国家公务员

根据规定,河北省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离岗创业。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在冀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档案工资和专业技术职务正常晋升。

期满重返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高校、科研院所人员到企业兼职,可按规定领取相应报酬或奖励。鼓励党政机关优秀人才按照组织批准、个人自愿、双向选择原则,离岗到企业兼职,支持企业发展,不在兼职企业领取任何报酬和投资入股,离岗期限3年,机关原待遇不变。

扩展资料:

鼓励和支持公务员投身市场经济,也许对发展地方经济有一定的拉动作用。但应在制度上规避破坏社会平等和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特别要对那些“择商而弃官者”进行跟踪考察,注意其会不会利用为官之“余威”,继续牟取不当之利。

对其在一定时期和其为官时的职权范围内,经商要受时间和范围等方面的限制,以消除可能的“期权”效应,保障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职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务人员带编“下海”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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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这是国家机关于劳动者定立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不属于公职人员,应该适用劳动法,而非公务员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无条件解除,不需要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
只要通知到了,解除合同走人就没有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18
不属于公职人员,就是聘用人员,跟领导说要辞职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2-06-18
意思一下,写个辞职报告,感谢一下单位对你的培养,和领导打声招呼。其他没你的事了,卷铺盖走人,社保那种单位会帮你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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