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经历过哪些职场"碰瓷"事件?

故意不签劳动合同,通过劳动仲裁索要二倍工资。工作中你遇到过哪些类似碰瓷的人或事呢?欢迎关注、留言交流。

我自己肯定是不敢去碰公司的瓷的,故意不签劳务合同这种做法,我是不敢做的。我身边也没遇到过这样的人,只遇到过公司故意不签劳务合同的。

我这个刚入职的应届毕业生,怀着满腔的工作热情,但是却被身边的同事打击了。公司的同事,大部分人还是挺热情的,但是有几个人就特别的令人无语。

我记得在我一次交接工作的时候,我已经跟那个同事全部交代清楚了,我甚至都教他怎么做接下来的工作。我心满意足的完成了工作,安心的等待下班。但是还没来得及下班,我就被老板叫过去一通训斥,说我的工作出了差错。

我拿到做好的报表,左思右想都觉得非常奇怪。最后,我发现是那个同事,故意把我的改错了。我去找他谈了,他还是死不承认。他这个瓷碰的我是一点没有办法。

前段时间,还看到了一个新闻。就是为妇女争取的怀孕期间,可以带薪休产假,这个政策就被一个有心人利用了。一个妇女怀孕两三个月的时候,就去应聘了。肚子不明显,估计公司的人也没看出来。然后就让她入职了,过了几个月后,肚子逐渐明显了,她就果断去休产假。

公司的领导很是气愤,不给她发放工资,她就将公司告了。这其实就是一个挺过分的碰瓷行为,这也是在钻政策的空子。也是给妇女抹黑的一种行为。

面对公司的同事的碰瓷,真的是非常无奈的。人心叵测,遇到这样的人只能是自认倒霉了。最好的是我们能够手握证据,为自己的利益据理力争。态度一定要坚决和强硬,不然他们就会一遍遍的来欺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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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6
1、社保及劳动法碰瓷

有一些人手法很高明,对法律条款熟记于心,针对企业在这方面存在的不足下手,通常来说企业或老板并不是怕这些人,而是一旦惹上调解诉讼等,处理周期长,耽误时间精力,耗不起,不想耗。所以给了他们可乘之机。但企业确实理亏,明知被整了但也无处说理,因为自己做的不对或本就有违法嫌疑,只能默默忍受了。

2、工伤碰瓷

有一小部分人,入职体检都挺正常,因为体检的项目不全,有漏洞,他们利用自身的一些身体残疾碰瓷企业,一到公司没多久就搞个工伤,然后回家了,只等公司各种给钱,不给就闹,公司遇到这样的人也没更好的办法,多数因为自己什么管理的问题等忍了给了,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就那么过去了。

3、怀孕碰瓷

女性员工上入职没多久,就告诉公司怀孕了,然后各种请假、休假、公司还得给工资,拿了钱但不干活,公司还不能随便开除。

4、非法手段碰瓷

有一些人有专业特长或敏感性,善于收集信息,他们针对企业、老板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或道德行为进行跟踪偷拍盗窃信息等,等收集到了证据就向公司或老板要挟,有些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很多老板毕竟底子不是那么干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息事宁人为好,没有选择法律的武器,造成了不少漏网之鱼。

这几种是针对企业和老板个人的碰瓷行为,这些人这些行为虽然可恨,但企业自身管理问题是根源,所以企业应该遵纪守法,不要让人钻空子,一旦发现立马报警,用合理的方法保护自己。
第2个回答  2019-05-27
说几类周围遇到过的吧:

一 、很短时间没频繁换工作,在离职后以原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用工规定为由将前“东家”告上了法庭,其中竟然有很多次胜诉,光经济赔偿部分就拿到了好多。

二、求职时,由于很多公司没有做好背景调查和体检工作,导致某些劳动者隐孕入职、隐病入职,入职没多久就告知怀孕、生病了,并以怀孕、生病为理由经常请假,等产假、病假一结束就立马辞职;还有的劳动者受伤后去求职,入职后佯装因公受伤,申请工伤索赔。

三、某些劳动者在入职后抓住用人单位不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小心思”,故意拖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获得双倍工资;还有的劳动者在入职后为骗取加班费,与主管人员合谋填写大量加班条。有的劳动者发现公司与其没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离职后到竞争单位工作,侵犯“老东家”的商业秘密以此来谋取私利。

四、恶意加班,向企业索取加班费的情况。经常没有理由得私自加班,然后离职得时候索要加班费
第3个回答  2019-05-26
换了11家公司,申请仲裁11次,提起诉讼8次,诉讼请求都是索要加班工资——一年间,聂某没少打官司。据《工人日报》报道,47岁的聂某在福建工作,先后在11家公司担任驾驶员,在每家公司工作时间短则3天,长的有33天。每次辞职后,他就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原“东家”支付加班工资。晋江法院近日认定,聂某是在滥用诉权、恶意诉讼,属于“职业劳务碰瓷”,驳回其诉讼请求。
故意不签劳动合同,通过劳动仲裁索要二倍工资;找借口玩失踪,辞职后索取生活费;主动不要社保,事后举报索要补偿……诸如此类把就业当设局、有心机地制造漏洞起诉的“职场碰瓷”行为,无异于敲诈勒索,这也让很多中小企业被坑。
虽然有些碰瓷者是在职场吃过亏后“吃一堑长一智”,可这一智长得并不合理。毕竟,“职场碰瓷”不是正当的权益博弈,而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失当行为。
在司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强化的背景下,“职场碰瓷”确实挺有迷惑性。很多用人单位都容易陷入违规圈套,进而落下把柄。这也需要劳动仲裁和司法裁决等层面“擦亮眼睛”,周全考虑。
这倒不是说,该把职场维权轻易归为“碰瓷”,维权是维权,碰瓷则不受法律保护,对那些确属“职场碰瓷”的行为,就该惩前毖后。对于个别劳动者滥用《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和医疗期保护方面知识铤而走险,就该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手段规制。
据了解,海淀法院正在与辖区内有关机关合作建立劳动争议“黑名单”,将多次违法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与其他社会信用系统实现对接。这就是遏制“职场碰瓷”的有益探索。
对企业和劳动者,理应“双向约束”。没有企业的失信和侵权,就没有“职场碰瓷”,故而,对企业不规范的用工行为,也该一并严惩。而企业也要懂得,用工须规范,这本质上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第4个回答  2019-05-27
小林刚刚跨进老板的办公室,老板就惊喜地站起来,紧紧握住他的手说:”世界真是太小了,怎么会在这儿碰到你?上次游湖我女儿掉进湖中,多亏你救了她,可我当时忘记问你的名字了。你快说,你叫什么?”小林被弄糊涂了,但他很快想到可能是老板认错人了。于是他坚定地说:”先生,我没救过人,至少目前还没救过人,你是不是认错人了?”但老板依然一口咬定没错,千真万确,而小林则坚持否认。过了一会儿,那老板拍了一下小林的肩膀说:”你的面试通过了,到人事部报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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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2、招聘高级管理人才
有一个流传很广的关于应聘的故事:
有家招聘高级管理人才的公司,对一群应聘者进行复试。尽管应聘者都很自信地回答了考官们的简单提问,可结果却都未被录用,只得怏怏离去。这时,有一位应聘者,走进房门后,看到了地毯上有一个纸团。地毯很干净,那个纸团显得很不协调。这位应聘者弯腰捡起了纸团,准备将它扔到纸篓里。这时考官发话了:“您好,朋友,请看看您捡起的纸团吧!”这位应聘者迟疑地打开纸团,只见上面写着:“热忱欢迎您到我们公司任职。”几年以后,这位捡纸团的应聘者成了这家著名大公司的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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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细节决定成败
我也看到过一个相反的例子:北京某外资企业招工,报酬丰厚,要求严格。一些高学历的年轻人过五关斩六将,几乎就要如愿以偿了。最后一关是总经理面试。在到了面试时间之后,总经理突然说:“我有点急事,请等我10分钟。”总经理走后,踌躇满志的年轻人们围住了老板的大办公桌,你翻看文件,我看来信,没一人闲着。10分钟后,总经理回来了,宣布说:“面试已经结束,很遗憾,你们都没有被录取。”年轻人惊惑不已:“面试还没开始呢!”总经理说:“我不在期间,你们的表现就是面试。本公司不能录取随便翻阅领导人文件的人。”年轻人全傻了。案例4、机会只在一念间
招聘启事见报后,应聘者一连数日把招聘单位人事部的门口堵得水泄不通。他们大多是有着较高的学历和宽松的工作,冲着这个薪水丰厚的部门经理位置蓄谋跳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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