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签合同问题的请进!

我有个朋友在物业公司上班,现在已经整整3个月了,经理不给合同签,也不发工资。他让我帮忙问下现在怎么办,告他们公司能告赢吗???还有就是我记得以前3个月不签合同是有赔偿的,不知道现在有没有了,如果要是有赔偿请问怎么个赔偿法

公司应该在职工入职后就为其签定劳动合同,如果事情像你说的这样,那公司就涉嫌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1: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详见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2: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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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5
可以有赔偿。
1.劳动合同法规定入职一个月内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在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获得双倍工资。
2.如果现在提出劳动仲裁,你的朋友可以获得三个月的工资,并且可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的双倍工资。
3.如果你朋友不想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给予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15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2-06-15
公司应当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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