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府一级官衙,管刑侦的是什么职位?

整个府衙都有什么职位?
各自的职能又是什么?(就是管什么的?)
请尽量详细些,谢谢……

  宋代的地方官制,初期基本上沿袭唐五代旧制。行政机构分州、县两级
  你说的府一级官衙是比州略高,但也属同一级的
  赵匡胤立宋初年,鉴于唐末五代之患,削州镇之权,“令文臣知州事”,其后,派二品以上的官员充任一州的长官;主要也是为了便于皇帝的直接控制,为了更有效地加强控制,又设通判与知州相互牵制、监督,
  《宋会要辑稿·职官》卷47说:“通判,州各1人,与长吏均理,州府之政,无不统治,藩府或置两员,广南小州有试秩充通判兼知州者;“通判这种官的权位有些特殊:论官位,通判在知州之下,仁宗以前规定,朝官充通判者,历两任即可升为知州,天圣六年(公元1028年)改为三任方得充知州;论职权,则通判不但可与知州同理一州之政(州府公事须经知州与通判签议连书方许发下,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与守臣通判签书施行),而且,作为皇帝的耳目,所部官有功过及职事修废,可直接通达皇帝。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通判就是知州的副职,当时人视之为“监州”,则更符合其身分
  宋代以府、州、军、监并称。大体说,凡政治、经济、军事三者兼重的地方设府,有驻重兵的军事地区设军,工业区如煮盐、冶铁等重要地区设监。府的地位比州略高一些,因此,稍大的州,则多升为府,升府的州,一部分是沿袭唐五代旧名,一部分是因为皇帝未即位时所封或曾是任官之地。派往知府者一般都是比较重要的官员。

  你可以自行理解一下一下的内容:
  监安府旧为杭州,领浙西兵马铃辖,建炎三年,诏改为临安府,其守臣令带浙西同安抚使。时置帅在镇江府,绍兴驻驆安遂正称安抚使置知府一员、通判二员,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节度推官、观察推官、观察判官、录事参军、左司理参军、右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各一员。
  本府掌畿甸之事,籍其户口,均其赋役,颁其禁令。城外内分南北左右厢,各置厢官,以听民之讼诉。厢官许奏辟京朝官亲民资序人充,后以臣僚言,罢城内两厢官,惟城外置焉。
  分使臣十员,以缉捕在城盗贼。立五酒务,置监官以裕财。分六都监界分,差兵一百四十八铺以巡防烟火。置两总辖,承受御前朝旨文字。凡御宝、御批、实封有所取索,则供进;凡省,台、寺、监、监司符牒及管下诸县及仓场等申到公事,则受而理之;凡大礼及国信,随事应办,祠祭共其礼料,会聚陈其幄帟,人使往来,辨其舟楫,皆先期饬于有司。
  领县九,分士、户、仪、兵、刑、工六案。内户案分上、中、下案,外有免役案、常平案、上下开拆司、财赋司、大礼局、国信司、排办司、修造司,各治其事。置吏:点检文字、都孔目官、副孔目官、节度孔目官、观察孔目官各一名,磨勘司主押官、正开拆官、副开拆官各一人,下名开拆官二名,押司官八人,前后行守分二十一人,贴司三十人。

  兵曹六曹之一,置参军一人掌兵事、缉捕等事
  士曹 参军州府六曹之一,掌婚姻、田土、斗殴等诉讼案
  司录参军 书写六曹公文的专职官员
  局务官掌监造盐、铁等业的官员
  监当官州府所设掌管征收茶、盐、酒税事务的官员
  典级掌礼仪制度的官员
  团练使州府一级的常设武官,从五品
  胥吏办理文书的小吏
  巡检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事务,属于较高一级官职
  主簿掌出纳官物、销注簿籍
  州府都监,掌本城军队的屯戍、训练、器甲、差使等事
  州钤辖重要州、郡屯禁兵统制官追问

谢谢,这个答案还算满意,如果能详细的介绍府一级各官职就好了

追答

具体的文书行移、收支簿籍、仓库管理、狱讼的辅助事务、官物押运等等,主要由大量公吏承担。
  宋代州府公吏名目繁多,前后多有变化,相关的原始记录又不丰富和不详细,因此,至今尚无较为完整和深入的研究成果问世;
若要细说很难 大概是:
州级官府的正副长官是知州、通判,诸曹官(士、户、仪、兵、刑、工),监押、都监、巡检,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节度推官、观察推官、观察判官、录事参军、左司理参军、右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各一员
总体上正式官员定额不是太多,协助知州处理财务、行政、司法等政务的文臣属官一般五六员,最多不超过九员,小州军仅置一二员
具体的文书行移、收支簿籍、仓库管理、狱讼的辅助事务、官物押运等等,主要由大量公吏承担
1、衙前(列为公人)
都知兵马使,左右都押衙、都教练使、押司、左右教练使、散教练使,押衙、军将
中军、子城、鼓角、宴设、作院、山河等使,或不备置
知客、副知客、军将
行首、副行首、通引官
防御、团练
2、人吏(职级、手分、贴司、杂职及祗候典)
职级
孔目官 其职责是协助官员办理刑狱诉讼、税赋账簿等政务
书表司、开拆司、勾押官(勾覆押司)南宋时,一些州府还专设财赋司
手分
前行、后行
贴司
造账司
还有推司、法司等职
3、职掌
散从官、人力、院虞候
4、专知官、斗子、库子、掐子、拣子、秤子及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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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9
宋朝官职
正一品: 职官:太师、太傅、太保、左/右丞相、少师,少傅,少保 爵:王
从一品: 职官:枢密使、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 武散官:骠骑大将军 爵:嗣王、郡王、国公
正二品: 职官: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 文散官:特进 武散官: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 爵:开国郡公 勋:上柱国
从二品: 职官: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六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 爵:开国县公 勋:柱国
正三品: 职官:观文殿学士、翰林/资政/保和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 文散官:金紫光禄大夫 武散官: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 勋:上护军
从三品: 职官: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 文散官:银青光禄大夫 武散官:云麾将军、归德将军 爵:开国侯 勋:护军
正四品: 职官: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 文散官:正奉大夫、中奉大夫 武散官:忠武将军、壮武将军 爵:开国伯 勋:上轻车都尉
从四品: 职官: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 文散官:太中大夫、中大夫 武散官:宣威将军、明威将军 勋:轻车都尉
正五品: 职官: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 文散官:中散大夫、朝奉大夫 武散官:定远将军、宁远将军 爵:开国子 勋:上骑都尉
从五品: 职官: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 文散官:朝散大夫、朝请大夫 武散官:游骑将军、游击将军 爵:开国男 勋:骑都尉
正六品: 职官:集英殿修撰、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 文散官:朝奉郎、承直郎 武散官:昭武校尉、昭武副尉 勋:骁骑尉
从六品: 职官: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左右司员外郎、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 文散官:奉直郎、通直郎 武散官:振威校尉、振威副尉 勋:飞骑尉
正七品: 职官: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枢密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赤县令 文散官:朝请郎、宣德郎 武散官:致果校尉、致果副尉 勋:云骑尉
从七品: 职官: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徽猷/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閤门宣赞舍人、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 文散官:朝散郎、宣奉郎 武散官:翊麾校尉、翊麾副尉 勋:武骑尉
正八品: 职官: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训武/修武郎、内常侍、京府判官、京畿县令、赤县丞、太史局五官正、中书/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 文散官:给事郎、承事郎 武散官:宣节校尉、宣节副尉
从八品: 职官: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武学/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閤门祗候、东/西头供奉官、从义/秉义郎、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承直/儒林/文林/从事/从政/修职郎、京畿县丞、诸州县令/丞、赤县尉、防御/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 文散官:承奉郎、承务郎 武散官:御武校尉、御武副尉
正九品: 职官:殿头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 文散官:儒林郎、登仕郎 武散官:仁勇校尉、仁勇副尉
从九品: 职官:高班、黄门内品、承节/承信/迪功郎、诸州县尉、城砦/马监主簿、诸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 文散官:文林郎、将仕郎 武散官:陪戎校尉、陪戎副尉
第2个回答  2012-06-08
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官,是中国宋代特有的一种官职名称。相当于现在的法医这一概念。 提点刑狱公事是提点刑狱司(简称提刑司)的长官,由朝廷选派,三年一换。提刑司是“路”级的司法机构,主要掌管刑狱之事,并总管所辖州、府、军的刑狱公事、核准死刑等,也有权对本路的其他官员和下属的州、县官员实施监察。 提刑司原隶属转运使管辖,宋真宗时分出。
 提刑司原隶属转运使管辖,宋真宗时分出。   “提点”就是负责、主管的意思。宋代在“路”(与明清时期的“省”相近)这一级先后分设了转 运司、提点刑狱司和提举常平司等机构,从中央派文臣担任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 即“提刑官” 、提举常平公事。这三个机构合称为“监司”,其长官被称为监司官,都负有监察州县地方官的职能。同时,这些监司官又有一定的分工,其中,“提刑官”负责地方刑狱、诉讼。   北宋太宗朝开始设立“提点刑狱公事”,到真宗朝逐渐制度化,设置了提刑司的衙门。提刑司多设在占据交通要道的州府,“提刑官”则每年定期到所辖的州县巡查。“提刑官”的职能,除了监察地方官吏之外,主要是督察、审核所辖州县官府审理、上报的案件,并负责审问州县官府的囚犯,对于地方官判案拖延时日、不能如期捕获盗犯的渎职行为进行弹劾。宋代杖刑以下的犯罪,知县可判决;徒刑以上的犯罪,由知州判决,而“提刑官”主要负监督之责;州县的死刑犯一般要经过“提刑官”的核准,提刑司成为地方诉讼案件的最高审理机构。“提刑官”还负责审理疑难案件,平反冤狱,以及接受民众的上诉。   北宋太宗朝开始设立“提点刑狱公事”。朝廷选派文臣到地方,审理疑难案件,清理积压的旧案;到真宗朝逐渐制度化,设置了提刑司的衙门。后来“提刑官”虽有暂时的撤废,但两宋大部分时间都是存在的。   提刑司多设在占据交通要道的州府,“提刑官”则每年定期到所辖的州县巡查。史载宋代“提刑官”的职能,除了监察地方官吏之外,主要是督察、审核所辖州县官府审理、上报的案件,并负责审问州县官府的囚犯,对于地方官判案拖延时日、不能如期捕获盗犯的渎职行为进行弹劾(《宋史·职官志七》)。宋代杖刑以下的犯罪,知县可判决;徒刑以上的犯罪,由知州判决,而“提刑官”主要负监督之责;州县的死刑犯一般要经过“提刑官”的核准,提刑司成为地方诉讼案件的最高审理机构。“提刑官”在巡查州县的监狱时,除了查看囚犯的人数、囚禁时间外,还审理疑难案件,平反冤狱,以及接受民众的上诉。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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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092.htm

第3个回答  2012-06-08
管刑侦的是宪司 即提点刑狱司,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府一级的在下面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级官吏则称“判XX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X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府州军监以上的大区称“路”。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有监司和帅司。监司包括:“漕司(即转运司,长官称转运使),负责一路的财赋和监察;宪司(即提点刑狱司,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负责一路刑狱;仓司(即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负责一路的仓储。宪司和仓司也有监察责任,因而路一级可视为监察区。帅司,即安抚司(经略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因此,安抚使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安抚使兼禁军首领又兼地方长官,权限较宽。为防止安抚使权力过重造成危害,因而安抚使要受路一级监司的监察,同时要受到下属的“走马承受”的监视,“走马承受”可直接向朝廷汇报安抚使的情况。由于路一级的军、政、财、监四权分散,无统辖各权的职官,因而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员始终没有正式形成三级制。

宋朝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而实废,两使下的幕职官、曹掾官与唐代不同,仅是闲差追问

谢谢,这个答案还算满意,如果能详细的介绍府一级各官职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