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
一是与苏联、东欧及亚洲人民民主国家建立外交关系;
二是积极同邻近国家和新型民族国家发展友好关系,并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三是同美国的侵略政策和侵略行径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如在朝鲜战场上给美国以沉重打击,迫使美国在停战协定上签字就是典型例子;
四是参加
日内瓦国际会议,解决了
印度支那地区的发展前途问题;
五是参加亚非会议,提出“求同存异”方针,促进会议的圆满成功,加强了同亚非各国的联系。
70年代:
首先是
中美关系的缓和。中美关系以1972年2月
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为契机,朝着正常化的方向前进,并于1979年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其次是中日关系发展。在中美关系缓和的直接推动下,1972年
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华,签订了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的协定。
此外,中国同西欧、南太平洋、东欧及周边一些国家建立或恢复了外交关系。
这一时期我国外交关系的另一个突出成就是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上,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包括作为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得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