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已一年4个月,2011.2月入职,期间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但是我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公司直到今年4月份才给我们办理社会保险,上月底无故辞退我,第二天就要我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我现在要通过劳动仲裁索取赔偿,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咨询下大家,希望大家帮帮忙!~
1、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这一年四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
2、公司无故辞退我,而且要求第二天就办离职,我未造成公司任何损失违反任何规章制度,我可以要求几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有人说未提前三十天通知时补偿四个月的工资,有人说是三个月还有说是一个月,我想确定下,是索赔几个月
3、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应当从入职那天,包括试用期在内的这一年多的社会保险补偿。公司从今年4月份才缴纳,而且缴纳的基数比我的工资基数低,我 可否要求补偿。
4、有没有其他的补偿金?
5、我的失业保险目前才缴纳了二个月,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补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