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爷爷以10元成交价将房过户给孙子后反悔,其行为如何定性?

如题所述

无锡一爷爷以10元成交价将房过户给孙子后反悔,随后向法院进行起诉。希望撤销他与儿子定立的合同,将房屋的产权重新拿回来,但是法院方面,判处房屋产权归孙子所有。法院的依据是,以10元的价格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法律行为。因此法院将爷爷把房屋产权过户给孙子的行为,定性为赠与行为。并最终判决房子归孙子所有。

无锡的这起房产纠纷案中,爷爷张某以10元的价格将房屋售卖给了孙子,几年后因与儿子闹矛盾。想要回这套房屋。但是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是赠予行为,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表示此前将房屋过户给孙子,是为了让孙子顺利入学。但是张某的儿子认为此房屋是父母自愿赠与的。并且房屋过户登记时,张某的孙子已经顺利入读所对应的学校,因此不存在张某所表示的将房子过户是为了孙子入学的情形。并且10元的价格并不是正常的房屋买卖价格,所以他们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率的法律合同。

目前这座房子产权已经从张某转移到了孙子的名下,孙子才是这座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并且张某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当初房屋过户是为了孩子入学暂时的过户,因此法律上认为他们祖孙之间签订的房屋过户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并且将房屋判归孙子所有。在一审判决后,张某还进行了上诉,但是法院驳回了张某的上诉,仍然维持原判。

我国诉讼法所遵守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因此我们遇到类似的情况时,一定要慎重处理,最好将自己的真实意思,以书面的形式表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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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07

无锡有一位爷爷以10元成交价将房过户给孙子,之后又反悔,他的行为也属于正常的。毕竟老人辛苦一辈子,好不容易有了这套房子,只是为了给孩子上学,才把房子过户给孙子,两家这一家人本来应该和和美美,结果却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才有了矛盾。爷爷才想起把房子要回来,这一点令人感到有一些心疼,一个家庭就只有几个孩子,爷爷、儿子、孙子却为了房子吵得不可开交,那么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无锡一位爷爷以10元成交价格将房产过户给孙子后反悔

孙子上学要有学区房作为前提条件,这位老爷爷有一套学区房。当年以10元价格把房子过户给了孙子,他也并不后悔,一家人一开始关系比较好,后来因为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总是在不停的吵闹,爷爷声称要把房子要回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儿子特别生气,觉得父亲这样的做法无疑是把他推上了悬崖边上,毕竟孩子还要靠这套房子上学,老人却觉得把所有的钱都给了孙子,但是自己也不受待见。还不如把房子要回来,每个人的立场都是不一样的。

二,其行为如何定性?

他的这种行为可以理解,当初爷爷把房子给了孙子,但却没有得到相应回报。孙子已经把房屋占走了,绝对不会轻易把房子还给爷爷,他们十分精明,毕竟老人总会有寿终正寝的一天,提前把房子纳入孩子名下,他们也更加放心一些。作为爷爷心里肯定会不舒服,毕竟任劳任怨了一辈子,无论中间有什么矛盾,子女应该学会原谅,毕竟爷爷已经付出了全部心血。

总之,这样的事令人感叹万千,希望每个家庭都和和睦睦,不要为了金钱而争吵。

第2个回答  2022-12-06
爷爷将房子以十元的价格成交过户给孙子,而且还签订了那个合同,合同在法院审核的过程中中认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个属于非买卖的行为,最终是赠与的行为
第3个回答  2022-12-06
无锡一爷爷以10元成交价将房过户给孙子后反悔,其行为法院判为赠予。
第4个回答  2022-12-06
在这一件事情当中,法院并没有判处规划爷爷房产,而是认为这属于是赠与行为,所以不予退还。现在此事还在进一步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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