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学手续需要家长写申请,带学生本人、户口、身份证一同面见班主任。班主任问清原因、做好记录,查验、核对户口、家长身份证准确无误后,在离校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
1、辅导员签字并且由所在学院盖章
2、去财务科核对学费,如没有欠费问题盖章
3、去校图书馆让里面的老师查一下有没有未归还的书籍,然后由老师签字
4、去网络中心注销掉你的校园卡(好像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这种卡的),再由那里的人签字
5、去教材科核对书费,没有交钱的要先把钱给交了,由负责的老师签个字,然后到教务处上交学生证,敲个章
6、去宿舍办理退宿手续
下列情况符合退学规定:
1、不论何种原因(含休学)在校学习时间累计超过最大弹性学习年限者(即学制年数延后两年);
2、学生一学年内累计取得的学分数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该学年学分数的40%者;
3、休学、保留学籍期满不按时办理复学手续者;
4、申请复学但经复查不合格不准复学者;
5、经学校动员,因病该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学年内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6、未经请假离校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7、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8、本人自愿申请退学者。 申请退学的需向学工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