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方委托审计局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怎么办,关键审计的人不内行,比如材料价格调整的要施工单位提供发票?怎么办
追答有的审计局下设造价审计人员或部门,这也是可以的。材料价格调整一般按合同约定,比如说按信息价,如果信息价中没有的项目(特别是设备和一些装修材料),则根据市场价格结算,审计人员提出要施工单位提供发票也是合理的,施工单位有责任配合,也就是说提供依据资料,因为同一种设备或材料不同厂家、不同品牌差异很大。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建[2009]648号 , 第二条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
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由财政部门委托其所属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其中,社会中介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通过国内公开招标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