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居住权的法律规定

如题所述

民法中的居住权是指承租人、借住人、赠与人等在房屋使用上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指承租人、借住人、赠与人等在房屋使用上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内,依法享有合法使用和管理的权力,并且有权拒绝不合理干扰、侵害和破坏。此外,在居住权纠纷时,相关司法机关也会依据法律进行公正裁判。居住权人应当依据租赁、借住等协议规定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并且遵守房屋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方式,不能将房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超出房屋户型和功能用途的行为。同时,在居住期届满后,居住权自然失效,居住权人应当如实退还房屋,并交清所有的租金、借款等相关费用。

居住权与物业权有什么区别?居住权是指承租人、借住人、赠与人等在房屋使用上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只涉及到对于房屋的使用权。而物业权则是指物业所有人对于物业的支配和管理权,包括了对于物业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面的权力。物业所有人可以将自己的物业出售或者出租移交他人,但是居住权人只能享有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并且需要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

居住权作为民法中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和保障措施,不仅可以帮助居住权人维护其基本权利,也可以起到促进稳定社会秩序和发展住房保障制度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遵守相应法律规定,加强对于自己权益的保障和维护,并且与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方协商解决任何居住权方面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 承租人、借住人、赠与人等,对占有的房屋有居住权,并依法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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