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护理假2023年新规定

如题所述

广东护理假新规定将于2023年4月1日生效,女性员工月龄换算从2周起提高至4周,男性员工获得10天陪护假。规定对缴纳社保和纳税人员适用,可累积使用,不影响其他带薪休假。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护理假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广东护理假新规定,将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行。根据新规定,月龄换算标准将由过去的2周上调为4周,女性员工在怀孕后和生育期间,按照规定可享受护理假,可以在宝宝出生后的6个月内使用,与产假累计使用不超过180天。同时,男性员工在婚配、计划生育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享受10天的陪护假。规定适用于缴纳社保和纳税人员,可累积使用,不影响其他带薪休假。此外,新规定还进一步完善了护理假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了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申请使用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广东护理假新规定涉及的主要权利主体是谁?广东护理假新规定的主要权利主体包括在广东省缴纳社保和纳税的女性员工和男性员工。其中女性员工在怀孕后和生育期间享受护理假,男性员工可以申请10天陪护假。

广东护理假新规定对于员工的照顾更加全面,提高了女性员工护理假月龄的标准,同时也考虑到了男性员工的陪护需要。广东省人民政府的这项制度改革体现了关注员工福利和家庭和谐的理念,希望能够得到更广泛的实施。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护理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女职工在医疗机构或医生出具的证明上所注明的丈夫、父母、子女住院或危重病一次享受10天护理假,适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作人员,不影响其带薪年休假的享受,可延长至家庭护理期内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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