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8-04
青岛的教育局并没有这个明文规定,但是对于一些热门学校的招生估计就会有这样的条文,具体请咨询您要报名的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
第七条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三)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