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5000块钱怎么起诉

如题所述

别人欠我5000块钱怎的起诉流程如下:
1、持身份证、借条以及起诉状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立案庭会审查提交的诉讼材料,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
3、立案后,案件会转入具体经办法官手里,法官会给被告发放起诉状副本以及权利义务告知书;
4、到期限,法院会开庭审理案件,作出判决。
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起所需资料如下: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诉状要写有格式规范。
综上所述,欠钱不还不管是多少钱只要双方存在有债务的关系,那么就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因此,在处理之前就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从而连同起诉状一起提交,这样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请求,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自己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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