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取得谅解后检察院还公诉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不一定,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 犯罪嫌疑人 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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