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6
《辛丑条约》签署条约者 :
大清国钦命全权大臣便宜行事总理外务部事务和硕庆亲王爱新觉罗奕劻;
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便宜行事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大臣直隶总督部堂一等肃毅伯李鸿章;
德国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大臣穆默(Alfons Mumm von Schwarzenstein);
奥匈帝国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齐干(M. M. Czikann von Wahlborn);
比利时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姚士登(M. Joostens);
西班牙波旁钦差驻扎中华全权大臣葛络干(M. B. J. de Cologan);
美国钦差特办议和事宜全权大臣柔克义(M. W. W. Rockhill);
法国钦差全权大臣驻扎中国京都总理该国事务便宜行事鲍渥(M. Paul Beau);
英国钦差便宜行事全权大臣萨道义(Sir Ernest Mason Satow);
意大利钦差驻扎中华大臣世袭侯爵萨尔瓦葛(Marquis Salvago Baggi);
日该国钦差全权大臣小村寿太郎(Komura Jutarō);
荷兰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克罗伯(M. F. M. Knobel);
俄罗斯钦命全权大臣内廷大夫格尔思(M. M. de Giens)。
你说的,是《马关条约》。
中日马关条约,原名《马关新约》,亦称《春帆按条约》,日本取名《媾和条约》。
该条约于1895年4月17日(清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下关)春帆楼,由清朝钦差头等全权大臣李鸿章、钦差全权大臣李经方和日本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签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