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怎么办

你好,本人于5.7号驾驶轻便助力车在过十字路口时被一私家小车撞倒,当时下着雨我在过十字路口时有注意来往车辆,当时对方车辆距离很远但是没注意到对方超速驾驶,当时我南北方向行驶,对方东西方向行驶,在我快过去的时候被对方右保险杠和车灯撞倒,连人带车飞出10米多远,对方车辆在撞倒我后开出十几米远之后才停下,由于我的助力车没有牌照和驾照,交警已这个为由判决我们双方平等责任,我方不同意应为是对方超速而且过路口时不注意,这才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而且我驾驶的摩托车已经快过去了对方才撞过来的,但是交警说路口没有摄像头无法证明他超速,但是可以调解为对方主责我方次责.
我方没办法就同意了,交警当时调解的是对方垫付我全部医药费,对方当时也同意了.但是再催对方缴纳医药费时,对方每次都带领三四个人来,跟我方吵闹说,主次责任他不可能出全部医药费.当时住院被搞的身心疲惫,我是外地人父母都不在这边,只有老婆和一个七个月大的女儿,住院期间老婆又要照顾女儿又要照顾我,女儿还在医院,都知道医院有很多细菌当时我女儿一直发烧,又加上对方一直吵闹没办法只有和医生协商提前出院,当时医院开的证明是休息三个月,加强营养,专人护理,出院后,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因为对方只有强制险,保险公司很多是不赔偿的扣掉我方应该赔付对方的,保险公司只能赔付9000余元,其余的5000余元有对方赔付,但是对方以保险公司已赔付。自己就不可能在赔付我方应得的赔偿。然后开出两个条件,要么保险公司赔付的钱归他所有他赔付我5000元,要么别让他赔钱我们只拿保险公司的钱,要是不同意就拒绝调解,并声称即使告到法院也不会赔钱,然后即使把他拘留也不赔,请问对方这样做合理吗?
对方并声称交警第一次责任认定是平等责任他要起诉改回以前的平等责任,我该怎么办,由于我无证驾驶,交警已对我做出300元的经济处罚
我方人员受伤盆骨骨折.一个月内不能下地活动。如今对方拒绝赔钱,我们需要法院起诉,当时保险公司并无赔偿精神损失费,如果起诉我们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精神损失费能要求多少?
恳请帮忙解答谢谢!

发生交通事故后,判定对方全责,但是对方耍赖不赔偿,怎么办?大家大可不必担心。如果对方不报保险公司,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定损,定损后修好车,保留好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没你的维修发票对方的保险结不了案,保险公司也会催他与你联系。最重要的是别慌,实在不行,事故处理大队会出具事故认定书,凭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调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然后写好起诉状,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一般法院会先启动调解程序,会给双方打电话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就会开庭,而且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将材料盖章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后,会将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钱。另外,法院还会要求你写一份撤诉申请。之后您会收到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该案保险公司已经赔付,您撤诉,此案也就划上了一个句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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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第2个回答  2021-01-02

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怎么办?

第3个回答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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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1-05
交通事故,如果双方都有保险,最好的方式是诉讼,让法院来判决。这样双方都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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