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中国古代历史方面的论文什么方向无所谓(注意:必须是未发表的,底稿也可以)

如题所述

主张秦统一封建说的金景芳曾对郭沫若的战国封建说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他认为中国奴隶社会是以井田制为基础的亚细亚类型的社会,并以土地公有或私有、分封制或郡县制、礼治或法治作为区分奴隶制和封建制的标志(《中国奴隶社会史》)。陈振中亦主张秦统一封建一说,但更强调青铜农具与中国古代东方型奴隶制的联系(青铜生产工具与中国奴隶制社会)中国社会科学93)。 魏晋说颇有发展之势。很早就提出魏晋说的何兹全,在新时期继续充实和完善自己的论据,推出《中国古代社会》(河南人民90)等论著,被誉为该论的扛鼎之作。另一位有魏晋说“盟主”之称的陈连庆也围绕这一主张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尤对中国历史上奴隶制的发展变化作了比较细致的分析[22]。唐长孺在其晚年著作《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92)中也亮出了魏晋封建说的观点,他更侧重于阐述东汉以来客的卑微化和普遍化。该派主要不是从土地制度而是从劳动者的依附关系的变化和与之相联系的商品经济的起伏来展开论述。他们认为中国春秋以前是农村公社尚未瓦解的不发达的奴隶制,春秋战国至秦汉,商品经济的发展冲毁了村社制,中国遂进入发达的古典式的奴隶社会,东汉以后至魏晋,一方面是古典商品经济向中古自然经济转变,另方面是古典式自由农民向依附劳动者转变,成为封建制形成的两大契机和标志。其学说的架构是相当完整的。和战国说不同,魏晋封建论一般比较强调中国与西欧历史的共性,研究世界史的学者信从此说者亦不乏人。批评者则谓其套用西欧模式,削足适履。而且,从中国历史发展看,秦汉以后的经济政治制度都是一脉相承的,要证明魏晋之间的变化,是经济形态或经济结构本质性的变化,恐怕相当困难。 其他诸说,东周说既认为西周是奴隶社会,又认为从东周开始的封建社会是领主制,可视为西周说和战国说的折衷;西汉论与秦统一论比较接近;东汉说和东晋说与魏晋说颇多共同之处;至于中唐说虽与国外某些学者观点相似,但实际上没有什么基础和影响。 各派的分歧主要并不在于史料的掌握,而在于史料的阐释,在于理论认识的差异。通过讨论,推进了古史经济史研究的深入,各派都抛弃了某些问题的旧观点,取得了新认识;各派又在有些问题认识趋于接近。但总的看来,主要分歧仍然难以解决,看不也哪种主张短期内可以定于一尊。八十年代后期以来,分开的争论已趋冷落,但探讨中国古代社会经济性质的研究者,实际上还是摆脱不了这个问题。 2. 奴隶制“非必经论”和“必经论”之争 正由于古史分期讨论长期得不到人们所期望的结果,有的学者试图突破老的套路,他们否定中国历史上经历过奴隶社会,认为过去的古史分期讨论是失去大前提的讨论。由此引发了奴隶社会是否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必经阶段的讨论。“非必经论”五十年代即已出现,在反右中受到批判,“文革”后旧案重提,颇有信从者,形成引人注目的潮流。张广志在《奴隶社会并非人类历史发展必经阶段研究》(青海人民88)中论证了商周和中国历史上十个少数民族社会的非奴隶社会性质。胡钟达、沈长云等对这种观点也有比较系统的论述。坚持“必经论”的学者亦不乏人,其中胡庆钧基于凉山彝奴隶制调查材料的论述最可注意。在这基础上他又与中国社科院历史所、世界史所的学者联手,根据中国商代、希腊荷马时代、罗马王政时代、凯撒和塔西佗时代的日耳曼人的材料,作了《早期奴隶制的比较研究》(中国社科出版社96)。 争论双方的分歧主要仍在理论认识的差异和对马克思恩格斯有关论述的不同理解。例如,如何看待五种生产方式(社会经济形态)更替的理论,“非必经论”认为这是斯大林搞的,是一种线性的单因果的历史观,并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他们都主张历史发展复线论,但也有差别。有的根据马克思关于现代家庭产生时已包括奴隶制和农奴制的胚芽的论断,认为继原始社会之后既可形成奴隶制,亦可形成封建制,而地中海沿岸国家形成奴隶社会只是历史的特例(张广志);有的认为无论东方西方均无所谓奴隶社会,各地进入阶级社会后视具体条件分别形成“亚细亚的”、“古代的”和“封建的”前资本主义不同类型社会(胡钟达)。“必经论”者则具体引证马恩的言论,证明五种社会经济形态及其更替的基本思想完全是马恩所创立的,他们还进一步论证,低下的生产力和人类自身的发展水平,决定人类阶级社会的第一种形态只能是奴隶制,但不排除某些民族在外部条件的影响下可以超越奴隶社会或其他社会发展阶段,使人类发展呈现常规与变异,一致与多样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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