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单和遗嘱的效力

我家的分家单是1987年就写了 奶奶2007年过世了 后来在我二叔的怂恿下我爷爷想撤销当年全家都签过字的分家单 收回早就分给儿子的房子 所以2010年起诉到法院想确认87年的分家单合法效力 法院在2012年作出判决:判决我父亲继承分家单中标明的母亲的一间房屋 同时判决书中也明确了分家单合法有效。 是不是等我爷爷百年以后就可以按照分家单内容执行了(分家单中表明 父母百年后每个儿子两间房,奶奶的一间已经继承了) 如果爷爷现在再立遗嘱说房子都归二儿子的话可以吗?这份遗嘱可以推翻法院对分家单合法有效的判决吗?

分家单在成立时起就生效,财产在分家时就分割了。据你所述事实,你爷爷对房屋已无所有权,不可以再通过遗嘱的形式进行处分。这份遗嘱当然不可以推翻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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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7
同意楼上律师的观点!没有财产何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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