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0-27
需要区分具体情况来看,首先,如果父母过户给儿媳时未明确说明该房产属于其中一方的,那么属于对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另外,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的归属的,那么从其约定。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及军人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等。
离婚涉及房产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可以向律师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6-28
既然男方的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和儿媳 ,那么房产证上就有儿媳妇儿的名字 。如果离婚的话 ,肯定算作共同财产 ,一般的情况下 女方是有一半的份额 。除非女方有严重过错 ,会降低她的份额的 。这在法律上叫作赠与 ,是有法律依据的 ,也有法律效力的 。
第3个回答 2021-06-28
你好
这种情况要看以什么方式过户
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
房产证上有没有儿媳的名字
都是儿子和儿媳的共同财产
如果是以附带条件赠与的话
既说明该房产仅仅赠与儿子
属于儿子个人拥有
则儿媳没有产权
离婚时
就跟儿媳无关系
第4个回答 2021-06-28
要看过户的方式,如果是父母赠与的方式过户,儿媳是没有财产权的,不能分割房产。如果是买卖方式过户的,儿媳就有权利分割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