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婚前一方出资买房但房产登记于另一方名下

几个问题,还望老大帮解答,都是我亲戚遇到的实际问题。查了婚姻法解释三还是不太明白。多谢!!

1、王某与陈某婚前准备买房,由于王某受限购等问题不便买房,因此双方计划由王某出资,但以陈某的名义首付买房(即房产证登记于陈某名下)。这种情况,属于王某还是陈某的婚前财产呢?(假如王某可以拿出银行转账记录或录音等证据证明确实此房是由王某全部出资承担首付及各种税费的) 这种情况下:
(1)如果陈某在取得房产后拒绝结婚并提出分手,王某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
(2)如果是婚后再离婚,又会是怎样?

2、如果是王某的父母出资,但房产证仍然登记于陈某名下,又会是怎样的情况?婚前分手以及婚后离婚时按法律如何处理??

法律上,婚前房产证登记于一方名下,就是他或她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假如另一方可以拿出银行转账记录或录音等证据证明确实此房是由另一方全部出资承担首付及各种税费的,法院可以判决属于另一方的婚前财产;
如果是一方的父母出资,但房产证仍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有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属于一方的父母出资,婚前分手以及婚后离婚都一样,法院也可以判决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所以,无论任何时候提出分手,一方有充分的证据,属于这方财产,没有充分的证据,属于房产证登记于方财产。
其实这种事情最好是有一个双方签字同意的约定,任何时候都有法律效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04
法律上,房产证登记于陈某名下,就是陈某的房子,属于陈某的婚前财产;
假如王某可以拿出银行转账记录或录音等证据证明确实此房是由王某全部出资承担首付及各种税费的,法院可以判决属于王某的婚前财产;
如果是王某的父母出资,但房产证仍然登记于陈某名下,有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属于王某的父母出资,婚前分手以及婚后离婚都一样,法院也可以判决属于王某的婚前财产;
陈某无论任何时候提出分手,王某方有充分的证据,属于王某的财产,没有充分的证据,属于陈某的财产。
其实这种事情最好是有一个双方签字同意的约定,任何时候都有法律效率。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04
1、的情况应该私下约定是算的;
(1)问题可得到保护的,一但对方支付不了可通过法院裁定后拍卖;
(2)靠依据和约定来保障两老;
第3个回答  2012-06-05
同意二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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