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A和公司B是一个法人,我与A公司签的合同,但是社保和工资都是B公司发的,请问这样合法吗?
公司A是个体工商户资质,B是公司资质(另外地区的公司100%控股),只是法人和a个体工商户是同一个人,现在因为公司怀疑我贪污受贿等把我开除了(但是却用B公司的公章发的开除说明,请问这样情况下我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可以申请仲裁,只是你仲裁点是错的,直接仲裁B公司,不用把A扯进来
1、你和B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和B有事实劳动关系,拿着你给B打工的证据(含工作服、工牌、银行工资流水、考勤、工作安排表等),申请未签订《劳动合同》起第2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2、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与B结束劳动关系,按照工龄每工作一年给你支付1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补偿;
以上两点的诉讼有效期是: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如果你超过诉讼有效期了,你的仲裁点是这样的:
1、拿着你给B打工的证据(含工作服、工牌、银行工资流水、考勤、工作安排表等),证明你和B的事实劳动关系;
2、以B“非法辞退”为由,要求其照工龄每工作一年给你支付2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B能证明你确实贪污受贿,你就不要闹了!
为什么超过两年就不行呢?我现在确实刚刚工龄过了两年,
追答因为二倍工资差额属于对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你在一年之内没有主张,法律上公司可抗辩,超过一年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