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有两个户口,公安局查出会怎么处罚

如题所述

一个人有两个户口,属于假报户口行为,公安局查出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依法处罚。
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这些都是唯一的,同一公民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户口是违法的。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民应当依照该规定在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如果公安局查到了行为人拥有两个户口,应当注销多余的户口,注销户口的手续通常也是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来进行的,一般是注销之后登记注册的户口,之前登记的户口则依法成立生效。如果公安机关未发现拥有两个户口情况的,当事人应主动向公安机关要求注销其中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二、假报户口的;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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