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提出辞职,领导说要招到新人才能走

昨天提出的辞职,领导说要等招到新人接替我的工作我才能走,那我现在要先跟人事去说吗?先办离职手续?还是要等到找到新人再去办呢?如果她们拖着一直找不到新人怎么办啊?我也不可能一直在这耗着啊!

这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只要依法提前申请离职,到离职日,用人单位就应该依法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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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5
我们这有规定是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然后在这一个月正常上班,实际上就是给老板留出招聘的时间,这个很正常,因为一个公司的运转跟人数都是成比例的,可以去找你们老板谈再干1个月或者2个月,不能说等找到人再走,那万一明天找到人,明天让你辞职。工资怎么算?对不对,这些都是要考虑到,最好直接跟老板谈再干1个月,到点结算工资走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31

这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只要依法提前申请离职,到离职日,用人单位就应该依法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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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7-21
一般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如果一个月之内招到新人你就可以走,但招不到新人,一个月之后也可以走的。国家是这样规定的
第4个回答  2015-07-21
书面提出辞职后一个月 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单位违规 可以 去 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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