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1、老板拖欠工资,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用到法院起诉的。
2、《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请求依法予以处理。
2、如经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3、如拖欠工资事实没有确凿证据,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解决。
4、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