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白中杰跟随父母一起在东莞生活了4年的时间,期间父母一直忙于工作,没有时间管教他,任他自由生长,而零几年的东莞正是混乱的时期,白中杰也没有学到好的知识。9岁的时候他和父母一起回到了老家,回到了自己熟悉的地方,白中杰再也不服管教了,他开始出入网吧,结识了不少不三不四的人,后来更是到了连大年三十都泡在网吧的地步。

就算是长时间不回家,也没有人会关心他,父母终日忙着自己的工作,有时候过年都不会回家,而奶奶则因为年事已高,常年卧病在床,所以白中杰一直自己潇洒快活,没有钱了,就跟随“道上”的兄弟去抢劫,不劳而获实在是让白中杰太快乐了,所以他越来越放肆,2010年7月12日起,白中杰和何俊、曾祥友、游祥炎、邹泽几人一起在贵阳、安顺、毕节等地连续作案,13天内他们就犯下了6起杀人抢劫案,有9天人命死在他们手中,白中杰更是在抢劫过程中对2名女孩有过侵害行为。

在一起作案的人当中,白中杰的年龄是最小的,当时何俊等4人已经被抓捕归案,而白中杰则处于逃亡状态,2010年8月2日,警方发布了关于白中杰的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缉拿白中杰,那时候他还没有过17岁的生日,是中国公安部年龄最小的A级通缉犯,8月4日,白中杰落网。

何俊、曾祥友因为是主犯被判处死刑,邹泽被判处死缓,游祥炎因及时投案自首以及有重大立功行为判处17年有期徒刑,而白中杰虽然也是主犯,由于犯案时未满18岁,故而判处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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