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保养必须2人以上吗?有没有相关的标准依据?

如题所述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在检测保养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则制度进行。但是,该问题中提到的必须两个人以上的规定,是根据本地区的规定进行的,一般而言各省都有本省的规定。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扩展资料

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对钢丝绳应进行适时地清洗、润滑。缺乏维护是钢丝绳寿命短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电梯定期检验中,检验员经常发现曳引钢丝绳表面积聚着一层油污,这是从钢丝绳内渗出的润滑油和灰尘混在一起形成的,如不及时清洗,不仅影响钢丝绳的使用寿命,还会改变曳引绳在曳引轮槽中的摩擦系数,降低曳引能力,在轿厢轻载或重载的情况下,可能造成曳引绳打滑导致轿厢冲顶或蹲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梯保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08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在检测保养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则制度进行。但是,该问题中提到的必须两个人以上的规定,是根据本地区的规定进行的,一般而言各省都有本省的规定。

同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条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一)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
(二)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三)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第五十一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考核,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十二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依法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诚信的检验、检测服务。
第五十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但应当防止重复抽查。监督抽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2个回答  2018-01-28
电梯维修保养内容及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维修保养项目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客梯、货梯、住宅梯、医梯、不适用杂物梯和液压梯。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梯的大、中修。
2、引用标准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全规范 GBT10058—1977 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1977 电梯试验方法 GB/T18775—2002 电梯维修规范
3、定义
本标准采用GB7588中的定义、GB/T7024中的术语及下列定义。
3.1维修:
狭义的维修是指维护和修理;广义的维修是在电梯交付使用后的所有维护、修理和改装服务。本标准所提到的维修是广义的维修。
3.2维护:
维护亦称为保养,是指在电梯交付使用后,为保证电梯正常及安全的运行,而按计划进行的所有必要的操作,如:润滑、检查、清洁等。
维护还应包括设置、调整操作及更换易损件的操作,这些操作不应对电梯的特性产生影响。
3.3修理:
为保证在用电梯正常、安全运行,以相应的新的零部件取代旧的零部件或对旧零部件进行加工、修配的操作,这些操作不应改变电梯特性。
3.4应急故障维修:
应急故障维修是电梯突发故障而不能正常运行或存在安全隐患时,进行适当的设置、调整操作或更换损坏的零部件操作,使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4、一般要求
4.1电梯的维修保养应由受过电梯维修保养技术和安全培训,并经政府主管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4.2电梯的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以避免发生伤害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
4.3任何形式的维修保养后,必须确保电梯安全保护装置有效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4.4 保养应按计划进行周期保养,分为例行保养,季度保养,年检维修保养。例行保养每月四次,遇到季度保养、年检维修保养时,执行季度保养或年检维修保养。
4.5每次保养后应填写保养单,保养单应有客户签字确认。
4.6新签定的维保客户,应在维保项目开始前,填写维保联系单送客户。
4.7应急故障维修后,应填写故障维修单并经客户签字确认。
第3个回答  2018-02-14
可登陆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查询其具体规定。
目前在全国没有明确统一规定,各省地方标准中有各自的规定。
以下为部分:
1.北京市: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DB11/418-2007)中“4.1.3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安徽省:关于推行使用《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和《安徽省电梯 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中,“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类似的,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陕西省、重庆市等地也有这种规定。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规定的各类电扶梯维保项目
按质检总局文件发求,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将于今年的8月1日施行。
规则明确规定,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电梯的维保项目和要求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等四类,包括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等安全要求。
第4个回答  2017-12-06
可登陆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查询其具体规定。
目前在全国没有明确统一规定,各省地方标准中有各自的规定。
以下为部分:
1.北京市: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DB11/418-2007)中“4.1.3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安徽省:关于推行使用《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和《安徽省电梯 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中,“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类似的,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陕西省、重庆市等地也有这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