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打工过程中由于过失导致失火,又未导致人员伤亡,财物损失大概在3万左右(并未进行正式的财物评估),雇主向过失员工索要百分之三十的费用进行补偿,由于朋友及本人都不太了解法律,所以希望大家帮忙解答下心中的疑惑,本人认为朋友应该是需要负责的吧,毕竟失火是由于他导致的,但是不清楚该怎样去负这个责任,雇主要求的百分之三十是否合理,是否一定要进行下财物评估,或者是否还有其他的什么?麻烦大家帮帮忙,若是能帮忙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本人和朋友自当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