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产生的税费:契税首套房1%(房子面积90方以上的1.5%)二套房3%
交易管理费3元/平米
交易登记费50元
卖方产生税费:营业税5.5%(过五年且面积小于144平米免征)
个人所得税:1%(过五年且市内唯一物业免征)
交易管理费3元/平米
交易流程:
①签完合同后,约定时间过户。
②过户当天,上午递件(将交易资料递入房管局)
③递件后房管局会核对资料,大概三个小时后核对完毕。(这个时候一般都是下午1点左右)就可以缴税了。
④交完税会给税单发票给你。有两联,你将对数联交回给房管局办证处
⑤交回对数联他会跟你说几天后可以拿新房产证(一般是7天,节假日顺沿)
⑥然后等拿证就可以了
买房注意事项:
一、谨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时,要选择正规的、信用良好的房房地产广告管理方面的规定,买方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由工商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在查看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和经纪人证书时,要注意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还要注意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的有效期及地址与实际状况是否相符,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单位与执业证是否一致等情况。
二、合同签订须留心
合同是房屋买卖的有效凭据,直接关系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署合同时务必要留心。签署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并与其他当事人协商合同的条款或内容,特别是对自己认为应当写入合同的内容,更应充分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写入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
对合同中有空白条款或内容的,应予以划去或填上内容,切忌不认真看合同就签名。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于其他当事人都同意的条款,一定要写入合同中,防止其他当事人“事后不认账”。
三、售楼广告莫轻信
目前,依然有个别开发商存在夸大宣传、售楼广告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对买方造成误导,这种行为违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确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最重要依据,如果购房人认为广告宣传的事项是对订立合同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要求增加到合同内容中,并设定违约责任。因广告宣传与事实不符,购房人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的,可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电商团购要谨慎
一些开发商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以优惠折扣方式吸引消费者。在一些电子商务平台上,有类似于“会员独享”、“网购优惠”等字眼的活动,以办理会员卡或代金券等优惠模式吸引购房人团购。在此类活动中,购房者也一定要谨慎,注意收好缴费的收据。
五、“阴阳合同”签不得
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个别当事人为逃避税费或获取高额度商业贷款,采用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办理交易手续。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还存在事实上的极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虚假材料偷税漏税的,均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在交易过程中,一旦对方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时,因虚报的内容已被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或银行所采纳认可,当事人往往必须按照虚报的内容履行相应义务,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维权途径要选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对自己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履行。
在合同或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矛盾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仲裁或诉讼等途径及时处理。矛盾纠纷中较为常见的解除合同、退还定(押)金等诉求,属于民事纠纷,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机关无法也无权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