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通婚问题?

我是四川省自贡市人,有几个问题想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1).我的爱人从台湾办理的单身宣誓证明书,将寄往四川省公证员协会,请问其相关的资料会寄往我市的哪个部门,住址及联系电话?
2).在结婚登记后,要到那里申请入台许可?
3).情况比较特殊,现因我爱人被公司调往越南河内公司工作,他也接我一同到了越南,再此情况下,结婚的登记及入台的申请有无其它的管道?
另外,在入台申请许可通过后,可否直接从越南与他一起返台?若是可以,要往那些单位办理相关的证件?

民政部最新统计显示,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台湾居民回祖国大陆探亲以来,两岸居民通婚逐年增多。在祖国大陆登记的涉台婚姻,1988年仅100对左右,1998年已达到1万对,10年增加了100倍,1998年后涉台婚姻更有增加趋势,仅福建省福清市音西镇一地1998年有107对,而今年上半年更达168对。

80年代涉台婚姻主要集中在福建、上海等少数省市,目前已扩大到祖国大陆绝大多数省份。涉台婚姻也由开始时的重合离散婚姻走向以青壮年婚配为主。据各地婚姻管理部门1998年办理的1万多对涉台婚姻登记中,台湾一方当事人55周岁以下的占80%左右。

台湾妇女救援基金会一位负责人说,一般两岸婚姻可分为探亲顺便娶个老婆和赴大陆工作经商结识两种,现在还有透过中介机构相亲而成的婚姻。如此众多的涉台婚姻,固然不乏恩爱夫妻,但也并非全是金玉良缘。从业已暴露出来的问题来看,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涉台婚姻作一番透视,以期引起社会思考。

婚姻基础相对脆弱对于多数涉台婚姻而言,客观上有先天不足之处,即婚前双方接触少,了解不多,感情基础差,男女双方认知差距大,尤其是大陆新娘一方,以为嫁了台湾丈夫可以享福,过着少奶奶般阔绰生活,也有人以为可借此满足淘金梦。怎知现实的台湾社会环境却让他们饱受歧视与轻蔑,一幕幕大陆新娘受虐的婚姻暴力事件正在台湾持续上演中。

37岁的台湾嘉义县山中村村民蔡坤荣是1998年2月与28岁的广西女子莫艳英结婚的,两人从认识到结婚还不到一个月,日前莫女赴台探亲,发现丈夫原来是个失业在家又嗜杯如命的人,根本无法养活莫女,莫女只好偷偷到嘉义市一家发廊工作。莫女对失业在家的蔡坤荣依旧酒不离口非常反感,感觉受骗上当嫁错人。莫女郑重警告丈夫如果再继续酗酒,不去找工作,不惜和他同归于尽。蔡以为只是一时气话,并未放在心上。一天蔡又大喝高粱酒,莫女收工返家,两人因饮酒再起争执,怀孕三月的莫女一气之下淋汽油自焚,造成一尸两命的悲剧。

类似这种匆匆结婚,导致婚姻基础脆弱引发的悲剧,在台湾媒体上时有披露。台湾妇女救援基金会指出,在过去一年发生的300件婚姻暴力事件中,大陆新娘的比率很高,并有增长的趋势。江女士原是湖南长沙的一位大学生,经台湾婚友中心介绍后,匆匆和台湾一位男士结婚。到台探亲后方知与介绍的相差太远,居住在乡下的夫家不仅住处窄小,而且脏乱不堪,贫穷的丈夫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江女士顿感自己受骗,要求离婚,但却遭到男方不满。江女士尝尽拳脚之苦,虽经抗争,最终摆脱了这桩不幸婚姻,但她深深感到通过中介的婚姻是靠不住的。

像这种通过中介联姻的两岸婚姻占的比例是相当高的。据台湾报纸报道,台湾中介公司在台湾媒体登广告招兵买马之后,带着“准新郎”组团前往祖国大陆相亲,从中谋取暴利。相亲团的成员可达三四十人之多,有些台湾郎一看女方美貌,合自己心意,当天就下聘,第二天立刻就拿着证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感情是维系婚姻的基础,这种“闪电”式婚姻,很难说彼此是由相知而达到相爱,这是造成两岸联姻问题多多的原因之一。

即使不通过中介,自由结识的婚姻,还存在着文化上的隔阂。尤其是新台币在大陆很好用,台商在大陆往往一掷千金,摆阔气,但是在台湾就无法花钱如流水,大陆新娘来台后才发现“郎君”在大陆不过是打肿脸充胖子,经济能力被识破,难免有被骗的感觉,于是引发夫妻吵架,导致拳脚相加的暴力事件一再发生。夫妻反目后的大陆新娘往往受到歧视和虐待,普遍都会有一种不安全感,特别是大陆新娘和台湾男方许多观念无法沟通,就会特别想家,想到自己在台举目无亲,连说话对象都没有,大陆新娘自然有如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台湾一方大多属“经济弱势群”据台湾两岸夫妻权益团体调查统计,台湾目前约有6万对左右两岸配偶,其中台湾一方90%属于“经济弱势群”,有的不仅经济条件差,还有身体残障和智障,不少还是六七十岁的老“荣民”,再不然就是离过婚,妻子过世的鳏夫以及那些教育水平低的男人。但是他们挑选的都是学历不差,年轻漂亮的大陆女子。特别是老夫少妻的婚姻中,老“荣民”总是怕如花似玉的娇妻跟人走,因此看得很紧,甚至和左邻右舍年轻男子讲个话都不成,如此一来,大陆新娘行动被限制,生活自然苦闷。加上受限于台湾当局的有关规定,大陆新娘每半年就得回大陆一趟,人不在眼前,老“荣民”自然开始疑神疑鬼,整天胡思乱想,瞎猜疑,担心老婆会不会让自己戴“绿帽子”,久而久之,便常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闹,导致不欢而散。据台湾报纸报道,台湾宜兰县9对和大陆联姻的老夫少妻婚姻中,已有3对夫妻离异,另有4对夫妻感情也亮起了红灯。

更悲惨的是有的嫁到台湾后还陷入生活绝境。阿香是个40多岁的四川妇人,与前夫离异后,一年多前与回乡探亲的70多岁老“荣民”任先生结婚,原以为跟丈夫到台湾可以过好日子,不料丈夫年老多病,不久就因癌症末期住院,虽然不需支付庞大的医药开支,但一个月不到一万元新台币的退休金,根本没有余力请看护,从此阿香开始没日没夜的看护工作。阿香说,当初确实抱着淘金梦来台湾,希望多少能够靠打工赚钱将来回老家,如今钱没赚到,丈夫反而病倒,他们的生活犹如雪上加霜,苦不堪言。

还有一个福建李姑娘,原在漳州打工,通过台湾老板介绍,嫁给了一个身体有残疾据说很有钱的台湾男人,但一到台湾夫家,婆婆就开始教她学做各种家务,不准她离开家门一步,小李姑娘在家的唯一的“功能”就是生孩子。由于丈夫和婆婆都不给她零用钱,她想偷偷外出打工赚钱。没想到,被丈夫发现后,竟招来一顿毒打,打得她鼻青脸肿,她非常后悔自己来台湾当了大陆新娘。

还有一些大陆女青年与台湾新郎结婚后,便弃职在家当太太。曾在福州市某商场经营服装生意的薛姑娘,与自称在台湾开工厂的周老板结婚后,竟把自己的服装生意停了。薛姑娘去台湾探亲,发觉丈夫是在一家工厂打工,根本不是老板,而且连自己的住房也抵了债务,如今成了台湾无壳“蜗牛”(即无房)。薛姑娘一气之下回到福州,但原来经营的服装生意所积累的一些资金,也被台湾丈夫在福州时花得所剩无几,再要恢复生意难上加难。特别是目前大陆居民申请赴台进行民事诉讼的渠道不畅,而两岸间协调仲裁民事纠纷的机制又尚未形成,如发生婚姻变故,涉及大陆配偶诸如财产分割、经济补偿、子女抚养等合法权益,都难以得到切实保障。

要长期过“牛郎织女”生活有人认为,大陆居民找了台湾配偶,就能很快去台定居。其实,这是不了解台湾当局的有关规定所产生的误解。目前,依照台湾当局的有关规定,大陆配偶去台湾居留、工作均受诸多限制。如大陆配偶必须结婚满两年才能申请去台居留;经过多年排队等候并获准赴台取得长期居留证后,还必须再等两年才能领取身份证。有了身份证的大陆配偶才有在台工作权。台湾当局规定每年大陆配偶赴台定居的名额非常有限,如今申请者已排队到2013年。

从黑龙江嫁到台湾的新娘刘云香,在丈夫因病失去了工作能力,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后,不得不上街摆摊卖画,由于她不到年限,无法领取身份证,被人指控非法打工,台湾警方在40小时内就将她遣返大陆。嫁到台中的杨明丽原本是昆明市中医院的中医师,赴台后由于没有工作权利,只好将专业束之高阁,在家做家务。

在西安受过高等教育的小雨在台湾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丈夫家所有的亲人都把她当成下人似的,告诉她一大堆规矩,要怎么服侍公公、婆婆,要做哪些家务事。有时她闷得发慌,想当义工都被拒绝,原因是:“你是大陆人!”只是在台“停留”,没有身份证就没有工作权。小雨说,娶大陆新娘的台湾家庭大多经济情况都不太好,生了孩子家庭负担更重。丈夫在经济压力下,容易产生不稳定的情绪。但囿于台湾当局法令的限制,妻子即使有心帮忙赚钱贴补家用,也爱莫能助。由于大陆新娘人数愈来愈多,小雨必须等到2012年才能拿到居留权,这一段时间,她必须要台湾、大陆两地跑,每年要花费七八万元新台币。

两岸夫妻分居两地,大陆配偶像候鸟似的每隔半年到台湾一次,过着牛郎织女式的生活。大陆配偶在漫长等待居留权期间不能拥有工作权,如果偷偷去工作,一旦发觉就要立即被遣返大陆。这种家庭往往有经济困难,长久下来夫妻必生矛盾甚至激发暴力事件。

两岸联姻本是好事,但如果婚前双方了解少,缺乏感情基础,台湾配偶大多又属于经济弱势群,加上台湾当局不合理的规定,都是导致两岸婚姻不幸的主要原因。笔者无意否定两岸婚姻,只是想提醒那些欲将择偶目光投向海峡彼岸的姐妹们,为了将来的幸福,应慎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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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5-02
海峡两岸通婚逐渐成为热潮以来,台“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正为如何管理及协助到台湾的大陆配偶感到束手无策。依据“海基会”受理大陆结婚公证书的验证数统计,自1993年起至2000年4月底为止,共计验证了84601个个案,也就是说,共有这么多对两岸夫妻结婚了,其中大约有4万多名大陆配偶申请去台居留。

绝大部分的大陆配偶是女性,约占95.3%;娶了台湾老婆的大陆男子只是少数。然而这些大陆女子,踏上台湾之后才发现真实的生活并非当初所想象。她们得面对各种挑战,不论是感情或生计。可以说,由于“法制”上的欠缺,这些嫁到台湾的大陆女子几乎是毫无保障,运气不好的甚至还会有生命危险。

多年来任务对象为祖国大陆同胞的台“中华救助总会”(简称“救总”),留台的大陆配偶是该会援助新对象。“好多大陆新娘打电话到我们这里,才接通就哭了,喊着说‘救救我!’”,“救总”三组副组长楼其豪说。他举例,有个秦姓女子卖掉财产到台后,丈夫天天打她,想逼她走;最糟的是台湾丈夫的前妻竟然提起诉讼,声称当时离婚没有见证人,所以离婚无效。楼其豪说,这种家庭暴力问题在两岸婚姻里屡见不鲜,“救总”想帮忙,要收容秦女但她又拒绝了,怕问题搞得更糟。家庭暴力及离婚该怎么办理,是“救总”目前接到大陆配偶申诉最多的问题。

台“行政院大陆工作委员会”也是接受大陆配偶投诉的对象。“法政处长”刘德勋说,不久前,他接到一名大陆女子的电话投诉,这名女子因为在台半年还没有怀孕,而且依规定又不能工作,就被台湾的丈夫及家人嫌恶,使出各种方式虐待,想逼她离婚。他转诉她的惨状:她不敢出去,因为没钥匙怕被关在外面;在家里又常常被反锁在门窗密闭的房间里,然后台湾家人就拿喷气式杀虫剂往里面喷。

工作问题也是大多数大陆配偶未曾想过的事。许多大陆配偶以为她们嫁到台湾来,就可以在台湾工作赚取比大陆高得多的工资了,其实不然。依台湾当局规定,大陆配偶要取得居留权,才可以从事一些层次较低的劳力工作;再拿到身份证,才能彻底解禁。然而迄今为止共有1.1万多名大陆配偶取得居留权,其余将近3万对则正在排队中,以每年3600人计算,现在提出申请的至少得等待8年2个月。

绝大多数去台的大陆配偶可是等不及的,非法打工几乎成为必然,如果被逮,不单会被遣送出境一年之后方得入境,而且还得重新排队。50岁的马姓女子就有这样的遭遇,被遣送出境之后最近才又来台,但她几乎是立刻再开始打工。“没办法啊,我先生每个月只有1.2万元(新台币,下同)的退休俸,我得要有些收入!”她解释。她说,她那68岁的丈夫还满疼她的,虽然他们住的是违章建筑,夫妻俩都身上有病,但还过得去。她现在在一家小餐厅帮忙,每个月可赚1.8万元钱。但她排队得重来,要取得居留权看来遥遥无期。

也有高学历的大陆女子与台湾人结婚后去台定居,照样出现工作问题,而且层面更复杂。有个女主任医师,嫁给台湾一位私立大学教授后,在台湾也想继续找事做,结果是到医院当看护。曾在大陆某校教哲学多年的另一女子结婚5年了,她也打工——同样是当看护,每个月2.8万元。她说,当年她完全没想到来台湾无法工作,否则她真的要考虑是否和台湾人结婚——“我是找对人了,找错地了”。

大陆配偶去台日多,权益问题却无保障,台湾民间各种妇女人权团体也未将关怀的援手伸向这些来自海峡彼岸的女性。一些大陆配偶以及她们的丈夫就开始在台湾各地成立联谊新址的民间团体,让自己的声音出现在台湾社会,兼抚慰离乡之苦。设在台北县新店市的“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就是其中
第2个回答  2006-05-03
我们查询了《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和台湾的《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在大陆结婚的,去台湾定居需要办理的手续:

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祖国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结婚后可以申请留居台湾,但前提条件是结婚两年以上或婚后已有子女。你应该办理的手续有:

(1)确定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

(2)入台旅行证或台湾地区入境证等;

(3)台湾亲属邀请函电。

去台湾探亲需要办理的手续程序:

一、首先: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包括您与您先生的关系证明和被邀请前往的证明,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本人户籍或其他户籍证明;
(2)提交在台亲友邀请前往台湾探亲的有关证明;
(3)提交所在单位对您前往台湾的意见,如果您没有工作单位,应提交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派出所的证明;
(4)填写申请表并交近期2寸照片4张。
您的申请被批准后,将被签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其次,办理入出香港的手续:
  大陆人员赴台及返回均须经过香港,因此你还需要办理入出香港的手续。您可在香港设在罗湖口岸、专为大陆公民办理经港去台手续的机构处办理有关手续。按港方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2)须有入台许可证明;
(3)须有往来台湾至香港机票或往来机票证明。
凡未持有入台许可复印件和未办好机票的,均需委托香港中国旅行社办理,可直接委托,也可与内地各中国旅行社联系办理,或委托深圳口岸中国旅行社代办。凡有香港中国旅行社出具的已办妥入台手续的证明和预订机票证明,香港方面均予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26
1.证明书到市司法局公证处查询
2.入台许可证到公安局办理
3.可到中国驻越南大使馆询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6-05-01
复杂、裹搅!到民政局去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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