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证书》与《工程付款申报表》的区别,谢谢!

《工程款支付证书》,是施工方达到合同约定的某个付款阶段时,提交给甲方的书面申请。工程部(不是监理或施工,而是甲方的工程部)先确认施工进度确符合合同约定,签字;然后预算部根据合同的约定,再扣除相关款项,算出应付多少工程款,签字;最后项目负责人一一签字。
而《工程付款申报表》,则是待甲方决定付工程款时,才用到的。这个只需要项目负责人一一签字就可以了。
我是负责走这个程序的。我心里明白,《工程款支付证书》可能是对工程本身的确认;《工程付款申报表》是付款时用到的。但是两者的名字都有“工程款”“工程付款”这样的字眼,由于项目负责人是兼职,公务又十分繁忙,他们弄不清这些程序,每次找他们签字时,都要向他们解释一番,一时间也说不清楚,差强人意。
例如要他们在《工程款支付证书》上签字时,他们会问:为什么(收款方)没拿发票来?我就说,这不是准备付给他们工程款,只是对工程进度上的确认。然而,对方还是一头雾水,最后只好碍于情面草草签字。我工作失职啊。
请问各位前辈,这到底怎么去解释呢?最好言简意赅一些。谢谢!

《工程款支付证书》与《工程付款申报表》的唯一区别是:

《工程付款申报表》应由施工方先向监理申报,监理签认后报业主确认。而《工程款支付证书》应该是在得到业主确认《工程付款申报表》后由监理直接签发的,严格来讲施工单位不填报,也不用业主签字。

《工程款支付证书》与《工程付款申报表》监理都必须签字,但关键还是建设单位的审核,如果建设单位审核后有异议,那监理的签字也是没有作用的。

扩展资料:

一、工程款支付比例最新规定


工程价款是指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而取得的价款。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与程序,相应法律只是作了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规定,主要还是靠合同约束,并受《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及地方政府的规定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关于工程款支付比例,财政部规定是: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


1、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


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无论是转账、现金汇款还是使用票据,对双方来说都无疑是避免纠纷的最有效方式。

即使付款或收款的凭证不慎遗失,任何一方都可以到银行查询交易记录完成举证,法院也可以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付款的详细信息


2、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人员。


发包人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的情形较多。除了实际施工人以外,承包人的财务人员、现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的其他人往往也会收取工程款。


3、支付给特定的第三方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需要将一部分工程款支付给第三方,而承包人对此予以认可或应当认可的,同样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工程款支付证书》与《工程付款申报表》的区别在于:

《工程付款申报表》应由施工方先向监理申报,监理签认后报业主确认。而《工程款支付证书》应该是在得到业主确认《工程付款申报表》后由监理直接签发的,严格来讲施工单位不填报,也不用业主签字。这样解释就可以了。

区别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间的不同。

当两种相似的事物作比较时,它们的不同点便是区别。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付款申报表》都是由施工单位上报给监理单位的申报表,监理必须签字,但关键还是建设单位的审核,如果建设单位审核后有异议,那监理的签字也是没有作用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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