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违纪

请问一下,执业药师考试四门,前三门顺利通过了,到最后一门(有作弊的)被监考老师抓住收去了我的准考证,视为违纪,这样会不会影响我其他三科成绩?非常着急!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五、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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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29
执业药师考试违纪行为有以下三种情况:(1)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3)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主要是属于那种违纪行为,如果是第三种,那就是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当然也不能参加职称考试。
第2个回答  2017-08-23
一般如果严的话,会取消所有的成绩。
第3个回答  2018-08-29
这而消2除1
违2纪的@密
第4个回答  2017-10-20
可消除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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