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万科四季花城的业主,2010年1月,万科物业提出了物业费由1.0元/平米上涨为1.3元/平米的价格。在整个2010年里,我就周边环境噪音污染、一楼车库变为门市房随意任由人进出园区、家中窗户渗雾漏水、俱乐部会员卡变相过期等问题向万科物业提出处理问题的要求,物业表面上做得很好,可就是彻底解决不了。所以我认为物业费不该涨价,业主大会也与我们普通业主没有半点关系,因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开的会!今天中午,收到由万科物业委托的催缴律师函,其中《四季花城物业服务合同》有关物业管理费的合同是第一次看到。敬问专业律师,该如何应对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