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退伍军人有哪些优待政策?

如题所述

农村退伍军人优待政策:

1、退伍军人养老补贴

10月1日起,国家要为退伍军人发放养老补贴,周岁满60岁以上的退伍军人可以领取,每人每月可领210元左右,具体的发放标准以当地为准。如果是退伍伤残军人,每人每月可领取500元的养老金;如果在参军期间曾经参加过重大军事行动或者战争的,每人每月可领取550元的养老补助。

2、服役年限补贴

以军人的服役年限为基数,每多服役一年,每月可多领取5元,一年可多领取60年,如果服役年限为10年,那么一年就可以多领取600元。

3、退伍老红军补贴

抗日战争后,不少退伍老红军已经退役,有些生活在城市有些生活在农村,国家对于退伍老红军是有特殊优待的,每年都会派专职人员进行统计,办理过正规手续的退伍红军,每人每年可领取5万元的生活补贴,如果曾经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办理过退役手续的,每人每年可领取2.2万元的生活补贴。

凡是在2011年10月29日以后退役的退伍军人,国家将会按照《退伍士兵安置条例》对所有的退伍军人按照一定的比例实行工作安置,不区分户籍。所有退伍军人参军年龄可以直接折算成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区分户籍。

农村退伍军人在参军期间为国家和人民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他们为祖国和人民贡献了自己最年轻的青春和力量,他们理应得到更好的福利和补助,感恩退伍军人。

扩展资料: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

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退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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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04

农村退伍军人优待政策:

1、年满60岁的农村籍退伍军人,没有享受到退休工资、不在国家养老统筹里,也没有享受到当地民政部门补助的,每人每月可以领到210元补贴。退伍伤残的,常年在恶劣环境下生活的老军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曾经参加过重大军事行动或各种战役的退伍老军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

2、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3、退伍后从事个体经营的退伍军人,专业干部,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开始起,免缴3年营业税。个体经营者雇工限7人以下,军队专业干部,随军家属雇工限8人以下。

4、凡是服役3年以上的农村退伍军人,年满60周岁以后,每个月就可以领到30元的晚年糊口补贴。

扩展资料:

现在国家对这些退伍军人正在登记,符合条件的轻携带退伍证和户口本去所在地登记。

农村退伍军人办理补贴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委申请,并填写登记申请表。

然后由村委会初审、乡镇政府复核、县级民政部门核实。对于符合条件的,由所在村委会进行张榜公示。通过审核的,登记在册,建立档案,开始享受补贴。

参考资料:退役士兵安置条例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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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28

1、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2、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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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10-10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第三十二条 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财政对抚恤优待对象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第三十三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第三十五条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第三十七条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部门规定。  第三十八条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 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家属、文职干部家属、士官家属,由驻军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随军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应当接收和妥善安置;随军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安置;对自谋职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第四十条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其符合随军条件无法随军的家属,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安置,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四十一条 随军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享受本条例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抚恤优待。  第四十二条 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第四十三条 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治疗或者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抚恤优待对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4-22
当几年代课民办教师每月还好几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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