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主管工作三个月,未交社保,未签劳动合同被公司找人顶替辞退该有什么补偿?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至于社保,按规定自你入职之日起公司必须帮你买,因此这个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至于你入职三个月被辞退,如果没有合同,又没有试用期的说法,那么单位也必须给你1个月的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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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4
1、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起码这三项可以去跟单位要了。
第2个回答  2013-10-24
劳动仲裁,社保3个月补缴帮你,未签劳动合同的次月拿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13-10-24
这个不知道,你是试用期没合格吧?这还能有补偿吗?看看别人怎么解答,我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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