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劳分配为主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是由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有其客观必然性。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
所有制并存决定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多种经营方式也是决定多种分配方式的重要条件。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社会资源的配置起着基础性作用,就需要确立生产要素按其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按生产要素分配,是要素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在各种生产要素,如资本、技术、劳动、信息、房地产以及其他生产要素属于不同个人所有的情况下,它们在
生产经营中的投入,其所有者必然要取得相应的收入,从而存在按生产要素获得个人收入的分配方式。生产要素是商品生产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这就需要按要素分配,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各种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数量是按它们在生产经营中的贡献为依据。这就是指生产要素在生产财富即
使用价值中的贡献,而不是指它们在创造价值中的贡献。它们贡献的大小以及获得相应收入的多少需要通过市场来评定。
(3)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并调动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体现科技、管理等复杂劳动的价值和作用,激发了广大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创业精神和创新活力;有利于体现土地、资本、知识产权等生产要素的贡献,调动了生产要素主体提供各类生产要素参与财富创造的积极性;有利于形成“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氛围”,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财富的积累,以造福人民,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