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全额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全额退出来么?

我交了10来年的养老保险了,从1000多交到4000多不等,现在因为生病,想把养老保险退出来做手术,能全额退出来么?(补充一下,一直都是个人全额缴纳,没有企业缴纳部分)

个人全额缴纳的养老保险是不能也不可以全额退回的。没有满足15年的养老保险中途办理停止缴费的,只能退回属于个人账户部分的金额。

1.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 由个人全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是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 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和比例来看,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由个人全部承担。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扩展资料:

个人养老保险以城乡居民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期限包括保险费缴费期和养老金额领取期。保险费缴费期从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第一期保险费起,至约定缴费期满为止;养老金领取从被保险人约定的缴费期满的次月起,至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个人养老保险费缴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每个被保险人月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年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别为50、55、60、65等四档,投保人可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档次。

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满2年,如有急需,可凭单证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个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借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效力终止。

个人养老保险为我国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不可缺少的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养老保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6

正常情况下,个人全额缴纳的养老保险是不可以全额退回的。

没有满足15年的养老保险中途办理停止缴费的,只能退回属于个人账户部分的金额。

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再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参考资料:五险一金-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4

自己交的是不能中途申请退的。

只有死亡、出国定居以及到法定退休年龄交费不满15年才可以申请退的,并且只能退个人帐户部分的钱,自己交的话,只有40%进入个人帐户,其余60%进入统筹帐户,相当于自己承担单位交费部分了,这些是不能退的。

退保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此部分可继承,即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2、出国定居,不再属于中国国籍。

3、农民工返乡。

4、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未满15年的。

扩展资料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职工本人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按其缴纳基数3%划入个人账户,共11%计入个人账户。但从2006年一月起,国家规定企业不再将3%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完全是个人缴费部分。

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个人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占地农转工人员除外),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同时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偿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账户储存额的1/120)组成。

参考资料:个人养老保险-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8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清算出来的。要根据你的情况具体判断,可以向你缴费的单位询问。

(1)农村户口

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帐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2)城镇户口

一、达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累计缴费15年,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

二、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此部分可继承,即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三、若退休去世,其个人账户金额未领取完毕,余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四、出国定居,失去中国国籍的。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四条相关规定,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组成,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也就是即使个人辞职,养老保险费也不能退。

具体条款如下: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个人全额缴纳的养老保险是不能也不可以全额退回的。没有满足15年的养老保险中途办理停止缴费的,只能退回属于个人账户部分的金额。
   1.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 由个人全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是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 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和比例来看,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由个人全部承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