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残疾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及其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为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支持企业接受安置残疾人就业,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优惠扶持政策,并立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32条规定,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残疾人福利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安置的“四残”人员(即盲、聋、哑及肢体残疾)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含35%)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可免征营业税。 

2.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即盲、聋、哑及肢体残疾)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3.残疾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35%以上的企业的用地、车船、房产,可分别免征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 

4.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50%以上(含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除本条第三款所列项目外,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采取先征税后返还的办法,给予返还全部已征增值税的照顾。

退还办法是: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在每一纳税期满10日内,如实进行纳税申请,并填开税票缴纳税款,由县级税务机关填开“收入退还书”,将已缴纳税款全部退还给纳税企业。 

凡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未达到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除本条第三款所列项目外,如发生亏损,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照顾,具体比例的掌握以不亏损为限。

返还办法是:企业应先按规定纳税,全年发生亏损,年底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县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批返还。 

以残疾程度为例,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可享受护理补贴,但三四级肢体残疾人就没有护理补贴。

以个人家庭情况为例,如果本人家庭情况较好,即使本人是重残,但也有可能享受不到低保和两项补贴,但如果本人家庭情况较差,就算本人是轻残,也可能享受低保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以所在地为例,所在地不同,残疾人享受的补贴也不同,例如上海的低保标准为970元/月,河南的低保标准,城乡仅为250元/月和142元/月。

扩展资料:

残疾人及残疾人福利企业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2条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人经由残疾人联合会及有关权威机构认定后,由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发给《残疾人证》。 

残疾人福利企业是指由民政部门和街道办接受安置“四残”人员(盲、聋、哑及肢体残疾)达到-定比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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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9
各省是不同的这是湖南省残疾人优惠政策

一、《湖南省农业特产税征收办法》第十条第三款:“对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及其他地区中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贫困农户,革命烈士家属、残疾人、五保户,纳税确有困难的,准予减免。”

二、《湖南耕地点用税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款规定:“下列经批准的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幼儿园、敬老院、殡仪馆、火葬场以及为残疾人举办的福利企事业单位用地”

第七条规定:“农村(含城郊)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废军人、鳏寡孤独以及农村的贫困户,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予减税和免税。”

三、《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社会福利工厂安置盲、聋、哑、残人员占人员总数35%以上的免征房产税。”

四、《湖南省车船使用税施行细则》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社会福利工厂安置盲、聋、哑、残人员占人员总数35%以上的免征车船使用税。”

五、《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部、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第七款规定:“造成受害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残废的,对受害者抚养或者生前抚养的人,按照当地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支付生活费,不瞒18周岁的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给付至残废时止。”

六、《湖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学校收取杂费的项目和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免收杂费,其他地方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和残疾学生可申请减免杂费,减免的杂费由当地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六条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地区、县、不设区的市应积极创造条件举办盲、聋哑、弱智儿童少年特殊学校(班)。”

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应端正教育思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非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拒收应该入学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开除学生或责令学生退学。

严禁体罚学生。

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送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配合学校对子女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管理。”

七、《湖南省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在计划免疫工作中因过失,造成接种对象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操作导致功能障碍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计划免疫接种事处理。”

营业税 残疾人员个人利用技能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随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附征的,所以,如果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也就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史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员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 残疾人专用的特制车辆免征车

专门的管理部门是省残疾人联合协会
你要就业是吗,你去区残联咨询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16
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市区的公园内享受免费,但在郊区一些特殊景点不免费。其他方面的优惠如下:搭乘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搭乘;市内公共汽车免费;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费停放;盲人读物普通邮件免费寄递;残疾人就医,优先挂号、就诊,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免交挂号费;残疾人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宫)等场所;使用收费公厕免费;影剧院、体育场(馆)提供半价优惠。

、福利企业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扶持残疾人和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安置残疾人员占企业生产35%以上(含35%)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务除外)的业务,免征营业税。
(二)民政福利企业安置“四残”人员超过35%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安置残疾人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福利生产企业的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福利企业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继续按规定实行由税务机关采取先征后退办法。
(四)以残疾人为主的福利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资金扶持。
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到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免征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2项及第26条第1项规定,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如果是身高问题,那就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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