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内的摩托车都可以在北京上牌照。
首先新购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国家现行发布的车辆产品公告之列(购买之前可在交警大队车管所先咨询一下)。
其次在办理牌照之前,应先携带新购摩托车的发票、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国税局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并到保险公司为其摩托车办理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
办妥上述业务后,到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办证大厅办理牌照,若手续齐全,可一次性办成,所需手续是:
1、购车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车发票(发票上购车人的姓名应与提供的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3、车辆购置附加税及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的原始凭证;
4、新购摩托车的合格证原件及发动机号、车架号拓印件;
5、将新购摩托车骑至交警大队院内接受照相和查验。
扩展资料: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十条申请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摩托车和道路专项作业车辆登记,应当符合本市的交通发展规划,在限定的区域内实行总量控制。
第十二条在本市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期间,机动车需要临时在道路上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摩托车禁牌:一样“封杀”两样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